关于开展“十大创业女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妇联发布时间:2010-1-4点击次数:950

枣妇发〔2009〕20号

关于开展“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妇联,市直各部办委局妇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妇女“十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宣传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妇女典型,展示城乡妇女在创业就业中的时代风貌,激励广大妇女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开拓进取,在建设“实力枣阳、活力枣阳、魅力枣阳、和谐枣阳”建设进程中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局、市经济局、市劳动局、市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联合在全市开展“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范围内自主创业,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优秀女性(含经济合作社、民间行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文明服务,照章纳税。

2、弘扬“四自”精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自主创业。

3、具有科学的管理理念,所领导经营的企业(项目、组织)经济效益好、发展快、带动能力强、安置就业人员多。

4、社会责任意识强,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疾苦,受到职工拥护,客户和社会评价高。

5、讲求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带动群众科学致富、就业创业。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推荐人选:(12月15日-12月28日)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参评人选。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分别由推荐单位和自荐人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可到当地妇联索取表格或在枣阳新闻网下载)、撰写事迹材料,经被推荐人或自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2、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12月28日-12月31日)本次评选活动办公室直接或委托基层妇女组织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听取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征求同级纪检、计生、信访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意见。评选活动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参选资格,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审阅、初评,确定“ 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候选人20名。在此期间,枣阳经视制作1-2期宣传片进行前期宣传。

3、投票评选:(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24日)枣阳经视在《经济与生活》子栏目《百姓人生》中播出20名候选人的事迹专题片(每期播出2-3名,每个专题1-2分钟)。投票情况在枣阳经视、枣阳新闻网等媒体公布,广大群众可以通过评委会指定的短信投票规则参与投票。短信投票截止时间:2010年2月24日上午10:00。

4、确定当选人:2010年(2月 25日- 2月28日)投票结束后,评委会将根据考察情况、短信投票结果及评委意见确定“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人选,其余候选人获得提名奖。

5、集中宣传、颁奖表彰:(2010年3月)组委会将统一制作“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事迹专题片,编印风采录,在“三八”前后集中在枣阳经视《经济与生活》子栏目《百姓人生》和《枣阳新闻》中播出(每期播出1-2名,每个专题1-2分钟),在“三八”期间举办事迹报告会并颁奖,广泛宣传“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的先进事迹,扩大其社会影响,激励更多女性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

四、奖励方式

当选的“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将被授予枣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提名奖获得者授予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处区妇联、市直各妇委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精心推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处区妇联和市直各部办委局妇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把推荐的过程作为宣传教育的过程。

3、严格考核把关。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切实把事迹突出、大家公认的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优秀女性推选上来。每个镇、处、区分别推荐1-2名不同类型的候选人,市直各部办委局妇委会有合适人选要积极主动的推荐候选人。

4、申报要求。“信合杯”枣阳市“十大创业女明星”推荐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3份和2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2张,分别于2009年12月28日前上报市妇联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主 任: 段永建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杨富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卢世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贤丽 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董胜伦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兴国 市经济局局长

张方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伟 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李正双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陈世华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彭艳英 市妇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彭艳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10-6222545;电子邮箱:zaoyangshi@hbwome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