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1-29点击次数:821

枣阳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根据《条例》的规定和鄂政办发[2007]114号、襄樊政办发[2008]4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动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学习培训,在建立领导机构、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条例》在我市的实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直各行政机关,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2009年,上述单位按照《条例》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等。

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政府网站公开。目前,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已达到40多个,并实现了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完善政府信息报送、督办、考核及通报制度等,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向市政府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各地各单位也利用网站容量大、更新速度快、影响面广的优势,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大本地本单位的信息上网发布力度。2009年,我们仅通过市政府网站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000多条,内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招商引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各个方面。二是《政府快报》公开。全年编发《政府快报》10期,累计发布信息300多条,主要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等。三是公共查阅室公开。市政府指定市档案馆为市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各地各部门也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和设备,依法对政府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向社会开放,供社会公众查阅。此外,各地各单位还结合实际,通过工作简报、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我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口头申请15件,网上申请10件,全部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处理率100%,满意率98%。全市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各地各部门均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四、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年初,我市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人员组成,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枣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也按照《条例》规定,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并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受理申请公开、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加大督办和协调力度,对全市重点单位经常性开展检查指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从而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们通过襄樊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枣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组织各镇办区和市直各部门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市政府网站长期公布。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不涉密的信息,一律上网发布,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查询。同时,各地各单位也结合实际,深化公开形式,通过工作简报、广播电视、板报、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最大限度地对外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除积极参加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外,我市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多批次开展《条例》知识学习培训,并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机会,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版、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各地各单位也采取聘请专家讲课、开展内部学习等方法,组织信息公开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保密、审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没有完全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公开的力度和深度不够;二是硬件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资金、技术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市政府网站建设还没有全面铺开,在公开的手段上,传统公开手段较多,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的运用比例相对偏低;三是少数单位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影响了群众获知信息的时效性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部门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的普及率,为政府信息发布提供更加宽广的平台。同时,鼓励和引导重点执法部门和事关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加大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投入,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手段的科技含量,为群众查询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通报、考核机制,经常性开展对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检查活动,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布。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