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20 17:0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7523 | 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5-20 | ||
标题: | 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示(二)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2〕4号)文件精神, 2022年中央和省安排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8万元,资金指标已分配下达到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请相关部门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