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示(二)

日期:2022-05-20 17:05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2-37523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枣阳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5-20
标题: 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示(二)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2〕4号)文件精神, 2022年中央和省安排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8万元,资金指标已分配下达到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请相关部门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以公示。

附件下载:
1、鄂财农发〔2022〕18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pdf
2、鄂财社发〔2022〕19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3、鄂财农村发〔2022〕4号.pdf
4、衔接资金下发2.pdf
我要写信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