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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省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示(三)

日期:2022-07-08 11:05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2-37525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枣阳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7-08
标题: 关于对2022年省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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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2〕1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78号)《关于拨付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襄财农村发〔2022〕16号)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和省安排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8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600万元),资金指标已分配下达到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请相关部门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以公示。



附件下载:
1、1-襄财农发【2022】16号关于拨付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PDF
2、2-鄂财社发〔2022〕19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3、3-鄂财建发〔2022〕78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PDF
4、2022衔接资金下发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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