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05 10:5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7856 | 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05 | ||
标题: | 关于对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示(一)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67号)文件精神, 2022年中央和省安排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95万元,资金指标已分配下达到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请相关部门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