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0 16: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0924 | 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枣阳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20 | ||
标题: |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农民朋友们:
为保护耕地地力,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2024年我市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补贴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单位,在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确地的实测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三、补贴排他条件。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1.作为 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 。3.成 片耕地转为 设施农业用地 ,包括 :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 于农产品 生产的 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 。如,工厂化作物栽 培的连栋温室 用地 ,水产养殖池 、工厂化养殖池 等 生产设施用 地 ,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 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 配套设施用地 。如,晾晒场 ,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 时存放场所用地 。4. 非农业征( 占 )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5.经县级人民 政府认定 ,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 ,取消次年补贴资格。6.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 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2024年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78.28元/亩。
五、补贴发放。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委托代发的市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负责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本通”存折,届时,您可持“一本通”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附近的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
六、咨询电话。欢迎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行监督。补贴面积问题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咨询,电话:0710-6319899;资金发放问题请向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710-6320161;资金打卡问题请向市农商行咨询,电话:0710-6806801。若有不尽事宜请向当地农业(经管)站或财政所(分局)反映。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抓住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机遇,积极保护耕地地力,多种粮、种好粮,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枣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