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24 15:45 来源:行政政法科 作者:卫爱军 龚景煜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13865 | 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24 | ||
标题: | 枣阳“三公经费”管理突出“三化”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行政政法科 |
一是开展检查常态化,从2018年开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特别是公务接待等重点支出开展了常态化检查。市财政局每个月抽取10个单位,对其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同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抓好整改。
二是专项检查重点化,结合我市公务接待“禁酒令”的实施,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市纪检监委,专项开展了公务接待违规购买酒问题检查,督促单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重点抽查节点化,针对每逢假日节点违规问题突出的现象,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点假日前夕,积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突击花钱”专项检查。
2018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不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控管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