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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三公经费”管理突出“三化”

日期:2018-12-24 15:45     来源:行政政法科     作者:卫爱军 龚景煜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1-13865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枣阳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2-24
标题: 枣阳“三公经费”管理突出“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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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行政政法科

一是开展检查常态化,从2018年开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特别是公务接待等重点支出开展了常态化检查。市财政局每个月抽取10个单位,对其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同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抓好整改。

二是专项检查重点化,结合我市公务接待“禁酒令”的实施,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市纪检监委,专项开展了公务接待违规购买酒问题检查,督促单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重点抽查节点化,针对每逢假日节点违规问题突出的现象,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点假日前夕,积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突击花钱”专项检查。

2018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不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控管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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