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26 16:2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13869 | 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0-03-26 | ||
标题: |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2019年枣阳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4073万元,比2018年减少9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8万元,比2018年减少98万元;公务接待费2685万元,比2018年减少85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枣阳市市直各部门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有效压减。
二是根据上级关于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要求,2019年5月,对各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再压缩3%后,核定2019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下发到各单位执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2019年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入开展执行财经纪律常态化检查,各业务科室每个月抽取1个归口管理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抓好整改规范,全年共对近百个单位开展了检查,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专项检查,组织专班对公务接待中的“精致”走账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及整改到位,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2020年枣阳市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为3993万元,比2019年支出数减少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5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