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6-14 16:08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关于印发《襄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襄政公办发〔20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公共服务部门:
现将《襄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叶燕萍;联系电话:3611679)
襄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公共服务部门(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职责范围内、工作过程中生成的,依据《公开条例》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考核方式
(一)日常监测考核
主要考核公开的及时性。考核对象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测考核表》(附件2),于每月30日前报送到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开办),市公开办于次月1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考核结果。其中,各县(市、区)无需日常监测考核。
(二)年终网上考核
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参照省政务公开考评要求。对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公共服务部门的考核,以检查政府网站的方式,按照各自主要目标任务(附件3)逐项考核。
(三)社会评议评价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考核对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由社会公众进行评议评价。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填报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4〕46号)要求,考核对象要指定机构组织实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于年底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四、评分办法
(一)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公共服务部门
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日常监测考核30分、年终网上考核60分,社会评议评价5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5分。
1.日常监测考核评分。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及公开信息(不少于10条),不按时报送本月日常监测表按零分计。由市公开办根据考核对象报送的公开情况,逐条审核公开信息的生成时间和公开时间,发现一条不符合《公开条例》规定时限的扣3分,扣完为止。当月报送的公开信息少于10条的,每少一条扣当月日常监测考核分3分。每月监测得分之和,除监测月份数即为该项得分。
2.年终网上考核评分。根据附件3中考核工作完成情况,逐条考核打分。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由考核单位提供依据和说明。
3.社会评议评价评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调查表另行制定),在每年下半年请社会公众对考核对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评价,并打分,得分即为本项得分。
4.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情况评分。考核对象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应与相关科室及法院沟通确认,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一致。及时、准确、如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得5分。
(二)各县(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年终网上考核占90分,社会评议评价占5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占5分。
1.年终网上评分。按照省政务公开考评标准逐条考核打分(具体考核标准待省里出台后另行通知)。
2.社会评议评价评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调查表另行制定),在每年下半年请社会公众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价,并进行打分,得分即为本项得分。
3.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评分。各县(市、区)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应与相关科室及法院沟通确认,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一致。及时、准确、如实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得5分。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工作由市公开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市考评办,作为考核对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在2019年度部门综合考评(政务信息公开)中的得分。
(二)年终网上考核12月下旬开展,考核范围为全年。日常监测考核从6月份开始,2019年1-5月的监测考核表于6月14日前报送,6-12月份的于每月30日之前报送。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公布,附件3所列各考核对象的主要公开内容,如涉密或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请在年终考核时提供书面依据和说明。
(三)在年终网上考核时,将同时考核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发现在月度日常监测考核中未报和未及时公开的,每条扣0.5分(从日常监测考核总分30分中扣除)。
(四)附件3所述“本单位工作过程中生成或掌握的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指主要公开内容中未涉及、但根据相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指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风行风信箱、“12345”市长热线、人民网地方领导板(给市领导留言)及其它网络诉求办理的情况,由市公开办根据月度统计通报结果和日常办理情况进行评测考核;“各类开放数据的清理及报送情况”,指襄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开放平台信息报送情况。
(五)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相关牵头部门在通过其他渠道公开的同时,必须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相关栏目同步公开。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在年终考核时,单独报送书面材料,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件数和办理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数量、事由、结果等)。对不具实上报情况的,扣除本项考核分值,另将根据《公开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
(七)考核对象要按照《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和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除本年度信息公开考核记零分外,还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各部门要认真、如实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并采取逐级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报送信息出现严重失实的,将予以通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