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17 17:02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03470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2-02-17 | ||
标题: | 枣阳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 (2020——2023年)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党的十八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湖北省委省政府和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襄阳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5年)》等文件以指导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生态省建设战略和襄阳市委市政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战略,枣阳市委市政府确立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级市)的奋斗目标。
为科学有序地推进枣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创建的顶层设计,顺应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生态生活、完善生态制度和弘扬生态文化,枣阳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枣阳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2020-2023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枣阳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是枣阳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是全市各乡镇和各部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执行湖北生态省建设统一部署,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要求,找差距、补短板,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绿色转型跨越发展。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融入空间布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等多层次、多领域,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区域协同,大力开展枣阳市文化行政区、产业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实施全市城镇区域规划建设一体化、生态保护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民生保障一体化,实现区域协同共生和社会均衡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将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全面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改革,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建设创新型枣阳。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水平,着力打造“人人参与、人人行动、人人享有”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科学、客观地分析枣阳市有利条件和主要限制因素,提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用性的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措施等规划任务。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产业循环发展和观念意识普及等共性、难点问题上进行重点突破。
三、规划范围与时限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枣阳市全部行政范围,包括南城、北城、环城3个街道办事处,鹿头、新市、太平、杨垱、七方、琚湾、熊集、吴店、平林、王城、兴隆、刘升12个镇和枣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河、随阳2个管理区(农场),国土面积327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2023年,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
第二章 工作基础和趋势分析
(一)区域概况
1.自然环境状况
(1)地理位置
枣阳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唐白河入汉水汇合处的东部,属汉水流域;东与随州接壤,西与襄州区毗连,南与宜城为邻,北与河南省唐河县相连,东北与河南省桐柏县交界,西北与河南省新野县为邻;全境东西宽53千米,南北长78千米,总面积3277平方千米。
(2)气象气候
枣阳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02.6小时,日照率为46%左右,年平均气温为15.5℃,无霜期一般为232天。
(3)地形地貌
枣阳位于中国第二阶梯的东部边缘,境内东北部为桐柏山余脉,南部为大洪山余脉。地表呈马鞍形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最高点是东北部鄂豫交界处的玉皇顶,海拔778.5米;最低点是西南部与襄州交界处的瓦子岗,海拔70米;地表构成境内水由东往西流的独特特点。随着山河走向,漫岗、平畈、低山丘陵三种地貌自然形成。
(4)自然资源
①土地资源
枣阳市国土总面积占襄阳市土地总面积的16.6%,占全省总面积的1.76%。枣阳系黄棕壤土向褐土过渡地带,土壤普查表明共有60个土种,归类合并为40个。主要有黄棕壤土、水稻土和潮土三大类型,分别占土壤面积的54.3%、42.71%和2.91%。
②水资源
枣阳属汉水流域,地表径流汇聚唐白河后注入汉江,内有小水系6支,大小河流180多条,承雨面积3514平方公里,入境客水284平方公里,年总水量约7.74亿立方米。
③矿产资源
全市初步探明金红石(钛)、金、银、铜、铁、锰、铅、钒、锌等金属矿藏9种,非金属矿藏20余种,总储量130亿吨以上。
④生物资源
枣阳有木本植物91科237属536种,草本植物928种,有野生动物5纲21目70余种。
2.社会经济发展
2019年枣阳市总人口111.95万人,城镇化率为55%。全市生产总值674.91亿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2%,工业总产值793.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亿元,同比增长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6亿元,同比增长12.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44元,同比增长10.1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5元,同比增长9.85%。
3.环境质量现状
水环境质量现状:2017-2019年枣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北郊水库、刘桥水库31项主要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滚河琚湾观音寺断面总体维持在Ⅲ类水体。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7-2019年间PM2.5、PM10、SO2、NO2等监测因子年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SO2、NO2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PM2.5、PM10达到襄阳市下达的考核指标。2019年优良天数比例为72.9%,实现了空气质量PM10、PM2.5“双降”和优良天数“一增”目标,作为“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最好的10名县市”,受到全省通报表彰。
声环境质量现状:2017-2019年枣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稳定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功能区要求;城市交通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功能区要求。
生态环境状况:枣阳市2018、2019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统计上一年)分别为60.55、58.69,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但存在下降趋势。
(二)建设基础
区位优势明显。枣阳西依历史文化名城襄阳,南临经济发展的江汉平原,北抵南阳盆地,位于湖北省武汉、襄阳、宜昌“金三角经济带”主干线的中部,是襄十随汽车工业走廊的重要组成城市,是对接南北区域的桥头堡。位于鄂、豫、陕、川、渝五省市70多个县市共同构建的秦巴经济走廊的前沿位置。优越的区位优势为生态枣阳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经济实力雄厚。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74.91亿元,经济总量稳居全省县域第一方阵。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县域经济考核同类县市第一位。2016-2019年连续四年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前100名”,排名上升到第88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提供了有利基础。
农业资源禀赋多样。枣阳市是全国的农业大县,常用耕地总面积1603.5公顷,是“全国粮食生产十大标兵县(市)”、“全国食品工业强市”、畜牧养殖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禀赋的农业资源为生态枣阳建设提供了经济支撑。
自然生态条件优越。枣阳市具备山、水、林、田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总体稳定。全市有国家级保护古树名木158株(一级9株、二级50株、三级99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纲8目19种。201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73%,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60.2平方千米,现有湿地面积18292.05公顷。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生态枣阳建设提供了发展基础。
产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以汽车及其零部件、食品、化工、轻纺、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体的行业门类较为齐全的工业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问题诊断
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不足。近年来,枣阳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不断优化明晰,但是城市建设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不足,土地等要素整合统筹不合理,大部分建设用地较为分散,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枣阳市产业层次总体偏低,第二产业一直处于优势地位,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等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传统支柱产业尚未真正转型升级,新兴业态尚未形成产业链条。虽然近年来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发展有所加快,但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集聚效应不强。能源资源使用方式较为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二)压力分析
土地余留经济承载空间不大。根据《湖北省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年度)》中建设用地规模控制,2019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4868.21公顷,如经济发展不设置土地制约,预计到2023年工业增加值增至419.60亿元,工矿建设用地面积需达到4175.14公顷,余留空间不大。在后期规划需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建设规模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和生态承载力,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承载力不足。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5.63亿立方米,2019年度总用水量为4.5261亿立方米,从水资源承载量来看,2019年全市生产总值为674.91亿元,单位生产总值67.06立方米/万元。维持现有的用水格局和方式不变,到2023年预计全市生产总值803.83亿元,用水总量达到5.38亿立方米,接近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枣阳市应持续开展工业农业节水、家庭生活普及节水器具等,以避免用水总量突破控制红线。
(一)面临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意志战略高度。近几年来,中央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展望未来,国家将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枣阳市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和引领新常态的重大任务,对建设新时代美丽枣阳具有重要意义。
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为绿色发展激发新动能。2018年《国务院关于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发布,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正式上升为省级战略。规划中明确了未来汉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定位、重点布局、发展目标和配套政策,提出了“美丽汉江、畅通汉江、创新汉江、幸福汉江、开放汉江、活力汉江”等“六个汉江”,并将“绿色汉江”作为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首要目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枣阳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区域协同发展为枣阳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空间。近年来,国家坚持推进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随着国家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以及湖北省襄十随神城市群等战略的深入实施,将有利于枣阳承接产业转移,完善重大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发展,枣阳产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集聚了综合优势,也更有条件抢抓融入国家战略、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机遇,加速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开发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未来挑战
一是污染物总量减排压力大。枣阳市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的阶段,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将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资源消耗进入涨幅收窄期,污染排放进入高位平台期,环境质量进入缓慢改善期。
二是环境问题复杂化带来的挑战。枣阳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环境问题的复杂化会持续存在,污染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由原来的工业点源、城市生活面源向工业点源、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防治范围从以城市区域为主向涵盖全市城乡范围转变;农业生产中化学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部分土壤农残超标;工业有害固体废物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垃圾、污泥、矿渣、粉煤灰等堆放过程中处置不当渗滤液将污染周边土壤、水体等。
三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枣阳市目前工业企业较多,潜在的重大环境风险源较多,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将可能集中显现,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做好环境风险应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
四是生态文明体制有待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基层环境保护管理队伍、技术力量仍较为薄弱,应急、信息、固体废物等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有待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尚需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绿色考评体系、资源高效利用机制不够完善,环保责任追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生态意识薄弱,保护环境还没有变成公众的自觉行动,部分地区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缺乏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底线意识。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一、规划目标
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为关键,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路径,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保障,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使枣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市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建成生态制度健全、城乡环境宜居、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规划期(2020-2023年):深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各项指标全面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要求。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考核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共计40项,其中指标9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指标23碳排放强度、指标24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指标31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标34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指标36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共计6项指标为地级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指标13海岸生态修复、指标18自然岸线保有率共计2项指标为涉海域县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此8项指标不在枣阳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之列。
枣阳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共计32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3项。
枣阳市有26项指标已达标、6项未达标,分别占比为81.25%、18.75%。按指标属性划分,19项约束性指标中15项已达标、4项未达标,分别占比为78.95%、21.05%;13项参考性指标中11项已达标、2项未达标,分别占比为84.61%、15.38%。
第四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提升科学管理决策水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理顺部门权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在重大开发事项和重大项目决策中,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严格审批制度,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法定保护地的项目审批、规划或范围调整,制定并实施更严格的审批制度和措施,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一票否决制。
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各级政府在重大开发和重大项目决策中,要把环境、资源等生态要素作为重要评判依据,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建立健全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制度。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枣阳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把“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深入推进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监管体系。推动河湖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落实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巡一次河,开一次会,解决一批问题”制度。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制定河湖长制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的活动方案,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建立统一公平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支持和指导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形成“富余排污权”参与市场交易。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12369环保热线等多种途径,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督察、专项治理行动、生态环保违法案件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保证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始终维持100%。
建立生态补偿退出机制。针对因枣阳市优化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保护等政策因素导致的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无法正常经营生产的问题,制定生态补偿或者退出机制,依法妥善化解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难题,妥善化解社会风险。
(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建立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对河流、水库、森林、山岭、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健全资源环境价格体系,完善环保电价、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及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天然气价格政策等,落实油品优质优价政策。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实施,完善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费和环境保护税制度,提高环境污染成本,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作为区域取水许可、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供应、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系统修复的重要依据。全面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对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明确导致超载的产业退出时间表,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减量化等,对未超载地区,鼓励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发展。
开展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加强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研究理清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所需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等自然资源基础状况。探索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资产账户的编制方法,给自然资源打上“价格标签”,努力探索使用管理资产的方式保护自然资源新途径。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法治方式提高统计监测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基础数据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三)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以增强区域生态发展能力为导向,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和补偿修复机制。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占补平衡机制,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和护林经费保障制度,探索林分改造生态补偿机制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动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补偿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要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保险。
(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落实党政实绩考核体系。细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增加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把区域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等纳入生态文明“一票否决”,强化日常工作考核,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考核机制,完善目标任务机制、考核的评价标准机制、考核的方式方法机制、考核结果的运用机制、考核的民主监督机制、考核的工作运行机制等,为枣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制度保障。
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方自然资源资产规模及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以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任中审计。逐步建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科学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枣阳市实际情况的审计操作规范。探索并逐步完善符合枣阳实际的审计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及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湖北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推动建立责任健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加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是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者对“污染损失”付出足够的补偿。
(一)水环境质量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面推进“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加大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实时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状况。实施重点河流水系生态修复,保障水质安全,对滚河、沙河、刘桥水库、北郊水库等市域重要河流、水库开展保护工作。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减少水环境污染;严格限制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工业。
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深化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滚河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容改造并完善配套污水管网,落实“一企一管一池一阀”监控措施,抓好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实现水环境精准管控。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开展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工作。
实施水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在滚河流域两岸建设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水生生态系统,显著改善滚河、沙河流域沿岸森林景观和生态功能。控制和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开展全域截污治污,严格河库排污口管理,确保污水无直排。
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生活污染,强化重点行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环境监管,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
加强水环境管理。结合枣阳市实际,在市、镇、村分级分段推进河湖长制。实行严格的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建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目标考核和任务考核为抓手,以整治黑臭水体、不达标水体、劣V类水体和重点污染源为重点的责任考核体系。
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使用,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上,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大力推进可再生资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
强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落实行业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强化企业堆场扬尘整治,督促工业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物料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粉尘。大力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大力实施燃煤锅炉改燃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电力、成型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锅炉。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制定化工、纺织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综合整治。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及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秸秆焚烧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在农作物收割前,做好宣传工作,在收割季节加强秸秆禁烧和火点监测工作,严控生物质分散燃烧,实现夏秋两季“零火点”。出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制订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积极支持鼓励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循环农业及农田秸秆腐熟剂、秸秆还田、秸秆气化和秸秆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技术,杜绝秸秆分散焚烧现象。开展氨排放控制,在农业生产中鼓励减少氮肥的使用;减少肥料堆存、施用过程氨的排放,建设环境友好型农业。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推动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划定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禁行、限行区域。加强交通管理,严格实行低速载货汽车入城禁限行措施,禁止农用车通行。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交通疏导,切实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污染。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强化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加快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制定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柴油货车油品质量管控、尾气达标治理等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控制。强化物料运输粉尘的管理,水泥、石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罐车等方式密闭输送。加强施工扬尘的治理,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明确建设、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制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进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和新建保障性住房、还建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
持续开展“四个清零”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要求,依照监管台账清单开展现场巡检,深入推进餐饮油烟直排、露天炭烧烤、经营性散煤使用、露天喷涂作业“四个清零”工作。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严格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准入,依法加强源头管控。
(三)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预防。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控新增排污量,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要求。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矿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提高重金属行业准入门槛。控制农业源污染土壤,继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工程建设,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定期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控制城乡生活污染源,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按照土壤环境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划定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明确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责任,从事农业生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化工、制药等行业企业,加强对现有相关企业的监管。坚持最严格的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制度,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突出源头预防和保护,全面加强林地、草地、园地管理。加强建设用地监管,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范和湖北省制定的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严格实施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并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条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分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养老场所等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逐步推进治理与修复工作。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治理修复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土壤环境监测和监管重点,对土壤中镉、铬、汞、铅、砷、镍、铜、锌、钒、锰等重(类)金属和典型区域石油烃、多环芳烃等有机物开展重点监测;对化工、矿山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以及城市建成区进行重点监管。加强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把土壤环境监管纳入全市环境执行监管重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做好土壤环境预警、突出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四)固体废物综合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运营管理台账,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运营和监测情况。
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以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加强废旧电器、废玻璃等有用物质分类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发展废旧物资再生产业。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营模式。加强建筑垃圾处置与综合利用,实行源头总量控制,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降耗的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和利用,推广使用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设备。
规范医疗和危险废物处置。突出源头管理,加强全市重点涉危企业监管,重点督促目前危险废物累计贮存量较多的企业,强化其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枣阳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重点加强湖北天蓝水绿环保有限公司医废处置监管,防止疾病传播,确保公众健康。
(五)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以自然恢复为主,建立并完善自然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和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体系,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积极推进湿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国土全域综合整治,维护生物多样性,打造鄂西北重要绿色经济增长极和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巩固“绿满枣阳”、“精准灭荒”行动成果,大力开展“绿色枣阳”提升行动,实施鄂北生态防护林工程、国家储备林工程、骨干道路绿化工程。继续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促进植被恢复,维护生态系统,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做到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和“一个平台”管理。合理控制白竹园寺森林公园和白水寺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强度,优化森林公园的树种结构,控制非本地植被的生物入侵和城市建设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干扰,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规划期间,使枣阳市林草覆盖率稳定提升,力争规划期内全市林草覆盖率达到40%。
全面加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建立以湿地公园、保护区、大中型水库、河道水系为主体的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对白竹园寺国家级森林公园、大阜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青峰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熊河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地保护,提高管护能级,完善保护和管理基础设施,禁止开垦和随意改变湿地用途。抓好熊河水库、沙河水库、华阳河水库等大中型水库的管控保护,提高水库的自然进化能力。严格管控沙河、滚河流域点源面源污染,建设沙河湿地公园,修复沙河生态系统。
维护生物资源多样性。实施生态红线管理,建设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对白竹园寺国家级森林公园、青峰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熊河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定期监测,并发布监测报告。严格落实“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对重点水域实施全面禁渔,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督,禁捕、禁运、禁销、禁食野生动物。严格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的保护与管理,实行特有珍稀植物与古树名木的原产地保护。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防治,逐步建立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
建设生态屏障。坚持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水则水,构建以湿地、林地、河道、库区等形成的自然生态景观体系,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进鄂北防护林工程,以林带建设为载体,点、片、网、带多形态相结合,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备、多层次、多元特色的"三横一纵"主副林带和大、小林网布局的综合防护林体系。“三横”主林带即省界防护林,位于鄂豫两省交界的杨垱、太平镇北部;316省道沿线,贯穿杨垱、太平、新市三个乡镇;316国道(国道绕城段)西段沿线,贯穿七方、环城、南城三个乡镇。"一纵副林带"即枣潜高速北线,贯穿吴店、兴隆、环城、鹿头、太平、新市、刘升六个乡镇。“大、小林网”即沿县乡道路建设的护路林带和沿通村通组道路的绿化林带,形成局部林网。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全面排查全市范围内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产生、持久性有机物排放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的企业,全面掌握风险源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情况。根据不同的环境风险等级,实行差别化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健全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防范相关技术政策、标准、工程建设规范,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风险防范作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的主要内容。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涉重产业环保准入条件,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制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计划。加大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力度,全面掌握全市域范围内涉重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加快建成覆盖全市的重金属环境监测体系。
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完善枣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全过程档案建设,实施定期抽查监管,完善消防、交通、生态环境等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协调联动、隐患排查机制。对有安全隐患的危化品作业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不在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引导实施搬迁。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物质,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和累积风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强化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控制:加快推进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建设核与辐射应急队伍,提升安全分析评价、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与核事业发展同步发展。加强对放射性和电磁辐射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加强医疗、通信、电力等行业核与辐射的规范管理,定期开展例行检查活动。
(一)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鄂环发[2018]8号),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白竹园寺森林公园、青峰岭自然保护区、熊河湿地公园以及重要水库等保护地,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60.2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8%。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制定枣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将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应用到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空间管控规划中,实现“多规合一”,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强化执法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建立考核和生态评估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及时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强化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二)自然保护地体系
优化三区(三类空间)管控。三类空间为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生态空间,要加强林地、河流、水库、湿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产品服务功能,要实行严格的产业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控开发活动,控制开发强度。对其中禁止开发区域,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强制性保护。农业空间,强化农地保护,推动土地整理,促进农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要严格建设用地管控,优化整合农村居民点,保护农村田园景观。城镇空间,要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单位国土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要控制工矿建设空间和各类开发区用地比例,促进产城融合和低效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对旧城更新等优化开发区域的城镇空间,要进一步控制开发强度,着力促进存量空间的优化调整。
优化三线(三条控制线)管控: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后期管控措施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为准。为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完善用途管制、质量管理和保护责任落实机制,基本农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线要强制落实,经审查同意的城市开发边界,应作为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镇建设和各类园区、开发区、试点示范区等各项集中建设活动,必须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制要求;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不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备案。
2.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重点加强天然生态保护屏障养护,加强以山水为中心的人工生态保护屏障建设,构建具有枣阳山水特质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以大型公共绿地、生态公益林和湿地为中心,建设大型绿色板块;以道路、水系为依托,构建生态廊道,增强各大生态斑块之间的连通性,拓展生态源区的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防止组团间连片发展。
大力开展市内河库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和河道、库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隔离带建设,增强森林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实施市内各级河流防护林体系建设,实行生态公益林分级管理,实施生态公益林示范提升工程,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
建立健全以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推动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奖励等制度,将湿地保护管理纳入生态文明政绩考核内容。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在湿地保护基础上,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效益,使其成为改善民生、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资源。
3.落实耕地保护红线与管控
严格控制耕地总量,落实耕地红线。严格耕地保护,坚持耕地质量数量生态并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160683公顷。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全市基本农田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500公顷。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严格基本农田管理,落实管制规则。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其他用途建设。②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未经批准不得转变用途,鼓励其它用地转为基本农田或为基本农田服务的用地。③除经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项目,经论证确需占用基本农田,可依法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外,其余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实行基本农田“先补后占”,且用地补偿执行法定最高标准。④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一般耕地在未被建设占用之前,按基本农田管制制度实施管护。
(三)河库岸线保护
坚持保护优先,把岸线保护作为岸线利用的前提,实现在保护中有序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协调枣阳市城市发展、产业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对岸线的利用需求,促进岸线合理利用、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做好河库岸线保护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空间规划等工作的相互衔接。
根据岸线自然条件,充分考虑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供水安全等方面要求,兼顾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区域及不同行业的开发利用需求,科学布局河库岸线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科学划定划分岸线功能分区。
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岸线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整体保护、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生态产业发展
1.推动工业绿色转型
加快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通过园区集群发展、企业创新驱动、传统技术改造、产品品牌竞争,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善、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汉十”汽车走廊的优势,以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为核心,横向拓展各类专用车和特种车领域,打造“湖北省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基地”;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抓手,大力发展纺织、服装设计等细分领域,以及粮油、食用菌、饮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国家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以智能制造装备、现代农机装备、食品装备等为主攻方,打造湖北重要高端装备制造生产基地;依托北城四方工业园,建设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园,大力发展以消费电子、云计算、汽车电子为主的智能终端产业,形成百亿级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以风电、光伏、储能为主攻方向,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建设;以精细化工材料、绿色建材、先进结构材料为主攻方向,积极推进新材料产业建设;围绕提升生物产业区域影响力,重点发展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应用,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重点产品;以化工园区为载体,以农药化肥、日用化工品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异化、绿色化、智慧化发展;以节能与环保装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攻方向,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工程。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扎实开展节能降耗,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能源审计制度,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全面推进工业清洁生产活动。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产业准入,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清洁技术审核,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全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
全面推进工业“四节”。①节能:大力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推进煤炭资源清洁化利用。②节水:全面推行节水目标责任制,将节水目标分解到各重点用水单位;推广新型节水工艺技术。③节地: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④节材:加快进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从源头降低原材料消耗。
开展工业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示范,将枣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低碳示范园区;开展低碳企业试点示范,在建材、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低碳企业创建试点。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程。推进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推动创建绿色工厂: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分类创建绿色工厂。推动绿色工业园区创建示范:以企业聚集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绿色工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开展绿色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品牌绿色竞争力。
构建现代化生态农业发展格局。聚焦重点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推动枣阳由“传统农业大市”加快向“生态农业强市”转变。按照“种养农业高效化、加工农业品牌化、休闲农业特色化”的发展思路,以专精特优为主攻方向,突出粮食、桃果、养殖、蔬菜等特色产业,为建设“生态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构建现代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从耕地质量建设、耕地养护与污染防治、政府与相关机构合作、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与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高耕地质量;从建设农机合作示范社、建设农机技术应用示范园两个方面提高农机作业水平;通过完善水利建设投入机制、推进农业节水建设、积极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推广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建设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示范基地,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病虫防治等应急处置水平。提高科技对现代农业贡献率,从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坚持创新与人才培养同步推进、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四个方面提高科技对现代农业贡献率。
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补偿、流转费用补助、设施农业补贴、商贸流通奖补、创新创优奖励、产业融资贴息等形式的扶持机制,助力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区建设。
全面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政商合作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体系,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通过构建生态农业产业、培育生态农业主体、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实施生态农业项目,形成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防治、农业环境持续改善、农产品优质健康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推动信息技术与生态循环农业各环节融合。
3.扶持壮大生态旅游业
根据枣阳市的地域形态、地形地貌特征、资源禀赋条件及未来发展的长远取向,与枣阳市城镇体系的梯度推进相对应,以“中心城区、相关乡镇”为相应区域旅游产业的组织和集散中心,致力于空间重组、要素重置、产业重整和功能重构,着力构建“大枣阳旅游”融合发展、开放高效、有序协调的休闲旅游目的地体系,形成“一心两环五区”的旅游总体发展格局。围绕打造区域性文旅中心目标,以文旅融合为主线,推动文化产品创新和旅游资源整合,加快精品景区提档升级,促进文化旅游与工业、农业、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汉城景区,培育影视制作、创意设计服务、内容创作生产、文化中介服务等文化产业。依托商品粮基地和生态农业景观,发展花海枣阳等农旅融合项目。依托自然山水生态景观,发展生态休闲旅游,支持白竹园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凤鸣山、大仙山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打造生态度假、乡村休闲、文化体验、都市观光等一批精品旅游路线以及公路沿线美丽乡村景点,提升旅游集散服务功能。加快吴店镇光武故里特色小镇、汉乐府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
4.培育生态服务业
①现代物流
以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目标,依托汉丹铁路、福银、枣潜、麻竹高速,发展工业品物流、商贸物流、冷链物流。规划期间,建成体系完善、配套健全的现代物流集聚区2-3个,培育重点龙头物流企业3-5家,全市基本实现物流运营智慧化。
②电子商务
以建设区域性电商中心为目标,谋划跨境电商中心。加快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建设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规划期间,基本形成2-3个电子商务集聚区,开设1-2个本地电商平台。
③科技服务
引进科研院所在枣阳设立研究所,组建国家、省级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增强现代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④数字产业
加快5G部署步伐,夯实信息服务发展基础,引进培育一批掌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核心关键技术的信息服务企业,全面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产业、智能制造。
⑤健康养老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或转型一批康复医院、护理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推进养老服务功能向医护、医疗和养老多功能转变;推动健康与养老旅游、文化、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拓展中医药旅游、生态农业旅游等健康旅游服务。
(二)产业结构调整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着力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为目标,以推行减量化增长为抓手,以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新动能,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着力提高供给质量和扩大内需,力争在重点产业领域实现“新突破”、形成“新动能”、打造“新集群”,打造枣阳产业升级版。
坚持绿色发展和分类推进,注重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协同创新,引导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园区建设,形成产业发展相对集中集约、产城融合良好的“一区三园三带”的高质量发展产业空间格局。
“一区”,即枣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建设集装备制造、特种钢铁、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医药化工、文化产业、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于一体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产业发展核心。
“三园”,即南城工业园、吴店工业园、兴隆工业园。
——南城工业园,建设以汽车及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节能环保为主的现代化产业集群。
——吴店工业园,建设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家具纺织、商贸物流为主的绿色食品加工工业组团。
——兴隆工业园,建设以汽车及零配件、公路物流集散、汽车服务为主的汽车及装备制造工业组团。
“三带”,即麻竹沿线生态产业带,316省道沿线现代农业带,316国道沿线现代商贸物流生产带。
——麻竹沿线生态产业带。充分发挥麻竹高速沿线王城、吴店、平林、熊集、车河等乡镇特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旅游优势,积极发展高效生态的特色产业集群。
——316省道沿线现代农业带。充分发挥国家农业现代示范园区的集聚效应,网罗316省道沿线的新市、鹿头、太平、杨垱、七方等乡镇,稳固国家粮食主产区地位,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
——316国道沿线商贸物流产业带。充分发挥316国道、汉丹铁路、汉十高铁的交通区位优势,网罗沿线的刘升、兴隆、环城、七方、琚湾等乡镇,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物流、商贸服务等全产业链,放大兴隆汽车产业强镇的聚合效应,打造公路、铁路物流区域中心,构建人员快速流动、货物快速吞吐的大通道,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
(三)能源结构调整
推进清洁能源保障体系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政策引导,推广天然气使用,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提高非石化能源消费比例,促进绿色低碳能源发展。
1.建设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
加大电网改造升级力度,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提升能源系统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市场主体范围,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利用余热余压废热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及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建立能源梯级利用和多元化供给新业态,提高能源供需协调能力和综合利用效率。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太阳能开发和风能利用,建设华润枣阳白鹤二期风电场、长岭风电场、琚湾分散式风电项目、华能枣阳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兴隆100MW光伏电站项目等一批项目,开拓多元化太阳能光伏、光热市场。加快生物质能发展,利用枣阳市农林废弃物资源丰富优势,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提高农林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率,提高能源可持续发展能力。
2.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电力设施布局。建设110千伏南城变电站,优化枣阳市城区110千伏输电线路网架,提升枣阳市城区供电能力。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建设电力物联网,积极开展配电网终端智能化改造,形成高质量安全的智慧能源系统和能源输配体系。
加快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门站—发展大道西环三路—中兴大道次高压管网25公里,高中压调压站3座;建设乡镇城区中压管网60公里;加快推进门站扩容改造,新增输气能力15000方/小时。筹备建设LNG储备调峰和加注综合站;稳步推进“气化乡镇”天然气利用项目,2022年力争全市所有重点乡镇天然气全覆盖;集约用地,推进CNG、LNG加气站及建设;城区建设集中供暖设施,实施枣阳集中供暖项目。
(四)应对气候变化
协同推动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相关工作,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协调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气候韧性。
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积极探索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统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弘扬绿色低碳、勤俭节约之风。鼓励和推动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统筹,预留交通、电力、供水、燃气、通信、防洪、污水垃圾处理等重要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廊道用地,促进区域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实现自然村村道硬化全覆盖。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向外围城乡区域延伸,推进城乡供排水、供热供气、电力、社会治安设施和信息化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公用路灯、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标准化,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使人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城镇生态绿地系统
加快城镇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公园布局。加强现有公园广场改造,提升公园广场品质。完善城市绿道,推进立体绿化,初步形成市级公园、街头游园、城区绿道等为一体的公园体系,不断提升城镇绿化品质。
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依托国道、省道、县道公路两侧不同的自然景观,重点针对河流水库、丘陵山地、城市绿地、田园乡村等景观特征,实行乔灌结合,打造绿色隔离带。以荒山造林、道路绿化、水系绿化、村庄绿化、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矿山(矿区)生态修复为重点,实施重点片区林地建设。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木本油料林,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防风固沙林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系统及城镇道路、公园绿地、重点区域城镇生态绿化带。
确保规划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高效、持久,科学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调动全民积极性,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运行、监督方面机制创新,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效、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全市辖区乡镇办村庄布点规划、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村庄指引规划编制。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具有宏观性、方向性、指导性的决策依据,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朝着健康、稳定、高效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1.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力度
根据枣阳市行政村和自然村落地形地貌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用适合本地区的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及处理工艺进行建设。按照以城带乡、就近联建、独立建设的做法,对靠近城镇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建设或联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对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
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为基础,逐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在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基础上,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黑臭成因,编制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手段,重点整治农村地区污水塘、臭水沟、沟渠、河道内外漂浮物等,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实施整合,切实做到互促共进,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
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实施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农村地区非法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深入实施《枣阳市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从科技兴农战略等方面着手,合理控制区域内农药和化肥施用量,降低单位产值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上的应用,严格控制化学肥料施用量。
加强废弃农膜、秸秆、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者统一供膜统一回收。持续推行秸秆禁烧制度,围绕“五化”多元利用综合提升,推动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户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深入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第三方企业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置,加强杨垱镇、琚湾镇、熊集镇、兴隆镇、太平镇、七方镇以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为主的粪污处理中心建设运维管理,确保全市养殖场实现“无污染、零排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四个交通”建设,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按照“全国一流、全省示范”的标准,构建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持续推进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加快枣阳市新能源综合交通服务总站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绿色新能源汽车全覆盖。
推行绿色建筑。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将节能作为新建建筑执行的重要标准。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综合改造、美丽乡村和生态村镇建设等工程,加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力度。充分发挥枣阳市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装饰装修材料、建筑节能材料、非金属矿新材料等绿色建材产品和技术。
倡导绿色生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节约简朴、保护自然的绿色生活理念,普及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改变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鼓励公众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倡导“公交+步行”为主体的交通模式,合理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倡导社会绿色消费,开展绿色低碳消费宣传,普及绿色低碳消费知识。倡导政府绿色行政,政府机构应上行下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树立推广绿色低碳的消费、生活、办公理念。倡导企业绿色生产,大力倡导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冶金、化工、纺织、建材行业企业积极推行生态设计、清洁生产,通过转变传统模式拥抱经济新常态。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围绕“清水润城、惠及民生”目标,着力加强海绵小区、海绵绿地、生态停车场等设施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全面落实“海绵元素”。加大对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等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因地制宜对单位、学校、小区、步道等部位,进行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生态停车场等海绵元素设计、施工,逐步把海绵元素嵌入老城区。
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管理与智慧服务,建设“智慧枣阳”,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网格化、智能化水平。打破数据壁垒,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应用,持续释放数据价值。加快推进网格化体系规范化,努力实现服务管理入“网”、服务管理责任到“格”;加快推进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资源整合、合力推进,共建共享。推广应用智慧管理软件,与网格化管理系统相衔接,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服务领域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水、气、电等智能化服务,方便市民查询、缴费。加快教育、医疗、养老、交通、消防、旅游、文化、气象等领域智能化应用。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生态文明意识提升
1.推进本土文化复兴
加强本土文化的挖掘与宣传。深入研究本土文化内涵,提升本土文化宣传建设管理水平;培育挖掘本土文化人才,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文化建设,加强城乡文化交流,使汉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等本土文化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实现“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理想目标。
加强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利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适度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雕龙碑遗址、九连墩战国楚墓等文化遗址古迹的保护和利用;做好程克绳故居等红色文化、爱国文化遗存的保护和恢复工作,提升爱国文化资源的旅游价值,充分发挥其教育意义。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的开发相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进行有效的保护传承与宣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实现其永续传承与发展。
2.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增强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生态文明意识。一是树立生态责任意识,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主动参与意识,维护全社会共同的生态环境。二是提高资源节约意识,反对滥用和浪费自然资源能源的行为,将节约资源能源视为生态伦理美德,形成全民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培育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提倡合法适度消费,反对过度消费和炫耀性消费,让人们的现实需求保持在自然环境的承受范围之内。
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把生态文明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将低碳、绿色、环保、生态等理念渗透到学校的日常教学之中,培养青少年的生态文化观念和生态伦理意识,深化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激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到2023年,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达到10%以上。
完善生态文明宣传体系。丰富生态文明宣传形式,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成果展示会、发放指南等形式,组织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生态文明的重要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进一步探索公众认知及活动宣传规律;不断提高环境宣教的策划能力,开创更多有趣、亲民的宣教方式,强化宣传活动中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文化思想的贯穿融入,丰富宣传题材、风格和载体,创办更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精品环境宣教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推动宣教工作纵深发展。
打造生态文明宣传阵地。开辟枣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专区,凸显枣阳生态文明建设特色。加强与生态文明相关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培育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扶持一批新媒体作为全市生态文明的宣传阵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基层生态文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全面提高基层文化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维护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创建多途径、低门槛的生态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四)绿色细胞工程创建
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广泛开展生态建设示范试点活动,统筹推进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园区、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企业、绿色庭院等生态细胞创建活动,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第五章 重点工程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目标,围绕生态创建的主要任务,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初步确定创建枣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工程项目共30项,总资金需求估算为59.68亿元。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生态制度类体系建设项目1项,主要开展枣阳市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总投资500万元;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项目21项,主要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整治村建设项目、环境空气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开展沙河和滚河流域综合治理、沿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开展绿化工程。总投资50.20亿元;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项目1项,开展枣阳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总投资195万元;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项目4项,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总投资5.04亿元;
(五)生态生活类体系建设
生态生活类体系建设项目1项,开展枣阳市生活污水处理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总投资4.31亿元;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项目2项,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统计调查,总投资600万元。
(一)生态效益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结合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及关键自然生态走廊、生态景观带和重要生态区域的建设,构建具有枣阳山水特质生态安全空间格局,通过实施"三横一纵"防护带造林绿化工程、滚河和沙河流域生态治理、湿地保护等各项自然生态建设工作,植被覆盖面积将进一步扩大,林草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湿地受到严格保护,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稳定性得以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洪水调蓄等重要生态功能得以进一步强化,抵御生态环境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改善市域生态环境。通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体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项目,将进一步削减水体、大气、土壤环境的污染负荷,有效提升市域环境质量;可有效增加流域内植被覆盖面积,减少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极大改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可有效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效益
直接推动经济增长。枣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需大量的资金投入,可以直接拉动全市经济的增长,增加居民收入。
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加大高新技术投入、发展生态产业,可有效改变目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和污染重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结构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全力推动枣阳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将大幅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增强全市的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减少由于土壤退化、环境恶化、环境污染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由于食品污染等导致的医疗费用增加、误工等间接的经济损失。
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社会凝聚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建设过程是展现城市风貌,塑造城市形象的建设过程,而良好的城市风貌和形象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枣阳市将塑造良好的形象和风貌,弘扬深厚的本土文化底蕴,城市综合实力会日益增强,城市品质得到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对政府和城市环境状况的满意率将大幅度提高,形成强烈的自豪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
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招商引资能力。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将显著增强,环境将更加优美,整个城市的品位和形象得到大幅提升,投资环境的竞争力增强,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成为国内外资本争相投入的资金洼地和投资热土,给经济发展带来强劲的推动力。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人们居住的环境将更加舒适,人与自然的关系将更加和谐。随着人均收入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交通、通讯、给排水、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化以及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城乡二元结构将逐步消除,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
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居民受教育人口比例和受教育程度都将不断提高。随着生态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将有效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促进整个社会生态文明程度和人口素质的显著提高,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普及生态文化理念,提高居民消费品位。通过生态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生态环境意识。使选择循环经济的产品、回收利用废旧物资、有效使用能源、保护生物物种等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从而形成绿色消费市场,并最终实现可持续消费,促进居民的环保意识、消费品位和生态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保障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六章 规划保障措施
一、法制机制
将《纲要》作为枣阳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指导文件之一,由枣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
与现行法规衔接,明确执法体系。认真做好《纲要》与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森林、土地、自然保护、工业、农业、城乡建设、水资源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衔接,切实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在各执法部门之间建立联系制度,统一执法尺度,相互协作,互通信息,联合行动;坚持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监察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和各级领导执行生态、环境、资源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察,督促各有关部门在进行项目引进和项目审批时认真执行审查程序和审批程序。定期公布鼓励发展的生态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先项目目录。对优先发展的项目提供相应的税收及其它政策优惠;对一般性的经济发展项目,鼓励市场竞争;对控制发展的项目在土地、金融等政策上进行严格控制,限制其发展空间。
成立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加强领导小组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和任务,切实做到政策整合、工作衔接、力量集成。市直各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资金保障
多渠道筹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投入,建立项目融资、银行贷款、证券市场等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增加财政支出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比例。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专项建设资金,重点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废弃资源再生利用和静脉产业等项目。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BOT、BT、TOT等模式参与生态文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工作,确保建设目标和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科技支撑
加强绿色发展科技扶持力度,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等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通过举办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招商会等,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积极引进环保科研、生态产业等领域高端人才和技术支撑单位,强化高校、科研机构在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加大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环保科技教育培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系统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公众进行有关生态文明的科学知识、法律常识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态文明素质,多层次、多形式培养市民生态意识、生态伦理和社会公德,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决策及监督。维护公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附表1枣阳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及对标分析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准年现状(2019年) | 2023年目标值 | 达标情况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制定中 | 制定并实施 | 未达标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开展部署 | 有效开展 | 未达标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0 | ≥20 | 达标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 | 达标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县:开展 | 参考性 | 已开展 | 持续开展 | 达标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襄阳市2019年考核任务 | 完成襄阳市规定的考核任务,持续改善 | 达标 |
优良天数比例 |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8 | 水环境质量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襄阳市规定的考核任务 | 未达标 |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保持稳定达标 | 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 |||||||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 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沙河城区段整治工程实施中 |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60 | 约束性 | 58.69 | 提升至60以上 | 未达标 | ||
10 | 林草覆盖率 | % | ≥40 | 参考性 | 27.72(扣除水域面积) | 稳定提升 | 未达标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参考性 | 达标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100 | 保持稳定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已建立 | 建立并完善 | 达标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已建立 | 建立并完善 | 达标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达标 |
生态保护红线 | |||||||||
自然保护地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完成襄阳市管控目标 | 完成襄阳市管控目标 | 达标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0.22 | 持续改善 | 达标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67.06 | 持续改善 | 达标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7.33 | ≥4.5 | 达标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参考性 | 未达标 |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90.36 | ≥90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 93.93 | ≥95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80 | 76.41 | ≥80 |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82 | ≥80 | 达标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县≥85 | 约束性 | 92 | 保持稳定达标并不断改善,力争做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 达标 |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县≥80 | 约束性 | 90 | ≥95 | 达标 |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完成襄阳市下达的2019年度任务 | 力争全覆盖 | 达标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79 | 保持稳定达标 | 达标 |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 | 实施 | 参考性 | 已开展实施 | 持续实施并完善 | 达标 |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2 | ≥80 | 达标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达标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82 | ≥80 | 达标 |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91 | ≥80 | 达标 |
附表2枣阳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序号 | 建设领域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牵头单位 | 投资规模(万元) | 完成时限 |
1 | 生态制度 | 枣阳市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项目 | 完成编制枣阳市自然资产负债表等相关工作 | 市统计局 | 500 | 2020-2023 |
2 | 生态安全 | 臭氧污染走航检测项目 | 配置臭氧污染移动走航监测车,在城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采取走航分析。利用大气臭氧激光雷达,监测臭氧浓度时空分布,同时兼有NOx和VOCs的监测功能。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350 | 2020-2021 |
3 | 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监督抽测项目 | 在枣阳市对开发移动端信息登记模块,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车型、生产、使用、排放燃料、污染控制裝置等技术信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信息登记及编码及监督抽测。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300 | 2020-2021 | |
4 | 化工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 | 在枣阳市化工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处布设1个总站和10个微站。监测SO2、NO2、O3、CO、PM10、PM2.5、VOCs等7项指标和气象五参数。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600 | 2020-2023 | |
5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项目 | 在枣阳市工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布设监测微站,合计布设50个,枣阳化工园区除外。监测SO2、NO2、O3、CO、PM10、PM2.5等6项指标及气象五参数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450 | 2020-2021 | |
6 | 襄阳市滚河(枣阳琚湾沟北菜园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 北菜园沟750m清障清杂、沟渠入滚河处回水湾1.3km(生态隔离廊道、生态护岸、水生植物重建)、琚湾镇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8000吨/天,湿地占地38.5亩)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4954 | 2021-2023 | |
7 | 襄阳市滚河(枣阳南城街道办事处梁集桥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 滚河(枣阳南城街道办事处梁集桥段2.5km)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隔离廊道、生态护岸、水生植物重建)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821 | 2021-2023 | |
8 | 襄阳市滚河(枣阳吴店西赵湖四组坝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 滚河(枣阳吴店西赵湖四组坝区段)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隔离廊道、水生植物重建)、吴店镇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5000吨/天,湿地占地25.75亩)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4438 | 2021-2023 | |
9 | 枣阳市王湾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 | 枣阳市王湾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90000吨/天,湿地占地412.5亩)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6646 | 2021-2023 | |
10 | 枣阳市第二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 | 枣阳市第二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20000吨/天,湿地占地92.5亩)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6432 | 2021-2023 | |
11 |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 | 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截污工程(居民点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治污湿地工程(自然湿地、潜流湿地)和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隔离廊道、滨水缓冲带、滨水缓冲塘、深水植物区)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4937 | 2021-2023 | |
12 | 枣阳市沙河水系(土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沙河水系(土铺段)2.6km水环境治理工程(包括生态隔离廊道、生态护岸、水生植物重建)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4993 | 2021-2023 | |
13 | 襄阳市滚河水系(琚湾滚水坝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滚河(琚湾滚水坝坝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包括生态隔离廊道、生态护岸、水生植物重建、生态浮岛等)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4659 | 2021-2023 | |
14 | 移动污染源监控抓拍项目 | 开展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系统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及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700 | 2020-2021 | |
15 |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对沙河、滚河、昆河、华阳河等中小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 市水利局 | 42439 | 2020-2023 | |
16 | 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 | 对大岗坡、石台寺两个大型灌区及沙石黄、东郊、吉河等8个中型灌区进行现代化改造 | 市水利局 | 129000 | 2020-2023 | |
17 | 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项目 | 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11个、整治村445个,新修整修乡村道路935km,污水设施6500处、垃圾分类站点3710处,污水管网1500公里,绿化植树510万株,建设“小三园”37万平方米。 | 市农业农村局 | 200000 | 2020-2023 | |
18 | 鄂北防护林(枣阳片区)工程 | 建设316国道和省道林带、省界防护林3.6万亩。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7453 | 2020-2023 | |
19 | 枣阳市宜林地绿化工程 | 巩固提升精准灭荒成效,确保成活成林、成景成效。实施宜林地绿化,加大秋冬造林力度,突出生态林树种和木本油料林树种栽植,计划造林1.35万亩。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000 | 2020-2021 | |
20 | 枣阳市国家战略储备林工程 | 新建1万亩国家木材储备林。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00 | 2020-2023 | |
21 | 枣阳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 建设保护林地1.2万公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400 | 2020-2023 | |
22 | 枣阳市国有林场可视化防火系统建设 | 国有林场可视化防火系统建设和维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22 | 2021-2022 | |
23 | 生态空间 | 枣阳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项目 | 完成枣阳市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整合优化预案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预案和规划评估论证(县、市、省三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95 | 2020-2021 |
24 | 生态经济 | 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7.73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27988 | 2020-2023 |
25 | 熊河风景区有机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熊河风景区建设有机种植基地3万亩,在熊集镇建设山茶油精深加工厂。 | 市农业农村局 | 12000 | 2020-2021 | |
26 | 有机玫瑰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在刘升榆树建设4000亩有机玫瑰种植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 | 8000 | 2020-2023 | |
27 | 枣阳市乡镇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 完成养殖大镇(杨垱镇、琚湾镇)规模以下畜禽污染治理,实施粪污循环利用化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基本实现农业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440 | 2020-2023 | |
28 | 生态生活 | 枣阳市生活污水处理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管网外) | 完成沙河、滚河沿线敏感区域周边及人口密集区村庄生活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非敏感区域村庄及农村入口较为聚集区域生活污水无害化设施建设。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43134 | 2020-2023 |
29 | 生态文化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项目 | 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户外公益广告中开辟“生态创建”专栏,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成果展示会、发放指南等形式,策划开展“市民环保大讲堂”、“绿色行动日”等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500 | 2020-2023 |
30 | 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统计调查 | 组织进行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公众绿色出行率、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等相关调查。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00 | 2020-2023 |
附表3枣阳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 2020-2021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制定枣阳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并发布实施 | 2020-2021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档案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考核机制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 | 2020-2023 | 市委市政府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完善党政实绩考核办法 | 2020-2023 | 市委组织部 | |
4 | 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2020-2023 | 市统计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2020-2023 | 市审计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完善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 | 2020-2023 | 市委组织部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2020-2023 | 市委组织部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完善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5 | 河长制 | 完善河湖长制体系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
落实河湖长管理职责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
6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加强部门环境信息公开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经信局 | ||
7 | 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8 | 环境空气质量 | 推动工业污染源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 |
继续做好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 | ||
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 | ||
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 2020-2023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 | ||
积极推进燃油油品升级工作 | 2020-2023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 ||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管控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加强各类扬尘污染管控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推行机械化清扫 | 2020-2023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 2020-2023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 | 2020-2023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9 | 水环境质量 | 推进敏感区排污口整治 | 2020-2023 | 市科技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 |
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 | ||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强化黑臭水体整治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水利局 | ||
加强河库水生态环境保护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 ||
深入开展地表水污染防治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经信局、市水利局 | ||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10 | 土壤环境质量 |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
推动农用地环境分类管理 | 2020-2023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强化未利用地保护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管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 | ||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 ||
11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加强生态环境改善和污染防治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12 | 林草覆盖率 |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加强防护林带建设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
巩固“精准灭荒”工程成果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落实《湖北省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
加强重点野生动植物拯救和保护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强化生物安全管理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
加强生物资源管理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
14 | 湿地保护 | 开展湿地基本状况调查 | 2020-202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 |
加强湿地日常监管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 | ||
15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 |
规范危废处置单位生产经营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 | ||
16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污染场地监管体系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展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推进污染场地修复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立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 ||
防范化学品环境风险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 ||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卫生健康局 | ||
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18 | 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红线勘界落地 | 2020-2021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信息平台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
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实施方案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
19 | 耕地红线 | 严格遵守耕地红线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20 | 自然保护地 | 积极进行各类保护区申报 | 2020-2023 | 市人民政府 | 市直相关部门 |
加强各类保护区监管 | 2020-2023 | 市人民政府 | 市直相关部门 | ||
21 | 河库岸线保护 | 开展河库岸线保护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2 | 空间规划 | 编制枣阳市空间规划 | 2020-202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2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调整能源结构 | 2020-2023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科技经信局、市水利局 |
调整产业结构 | 2020-2023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持续推进节能减排 | 2020-2023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2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完善用水总量控制体系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经信局 |
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
建立计划用水和取水许可监管制度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
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建立用水定额制度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加快推进各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25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优化产业布局 | 2020-2023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加强建设用地集约化管理 | 2020-202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科技经信局 | ||
淘汰落后产能 | 2020-2023 | 市科技经信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 ||
推进传统工业升级改造 | 2020-2023 | 市科技经信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 ||
27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实施秸秆禁烧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2023 | 市农业农村局 | |||
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 2020-2023 | 市农业农村局 | |||
加强农膜回收利用率 | 2020-2023 | 市农业农村局 | |||
2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技经信局 |
2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水利局 |
30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 2020-2023 | 市水利局 |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加强城区管网建设与改造 | 2020-20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2020-20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 ||
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2020-20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安全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 | 2020-20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32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 2020-2020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3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利用 | 2020-2023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4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推行厕所革命 | 2020-2023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35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制定绿色建筑建设实施方案 | 2020-202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推进新建建筑节能 | 2020-20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2020-20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监管 | 2020-20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36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管理制度 | 2020-2023 | 市财政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情况统计 | 2020-2023 | 市财政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37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完善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体系 | 2020-2023 | 市委组织部 |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委党校 |
38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调查统计 | 2020-2023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统计局 |
39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广泛开展校园生态教育 | 2020-2023 | 市教育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弘扬本土特色传统文化 | 2020-2023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委宣传部 | ||
加强生态文化宣传 | 2020-2023 | 市委宣传部 |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 ||
推进绿色细胞创建 | 2020-2023 | 市人民政府 | 市直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