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9 08:4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0391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 ||
| 标题: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枣发改文〔2024〕68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枣发改文〔2024〕68号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张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推动华阳河灌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华阳河灌区改造工作的关注、关心。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华阳河灌区已纳入了省级重点中型灌区改造“十四五”规划中,作为骨干水源工程的中型灌区,共有4条干渠,全长74.8公里。受益兴隆、随阳农场、刘升和吴店4个乡镇,灌区内总人口6.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84万人,灌区版图面积206Km²,总耕地面积12.8万亩,其中水田面积6.8万亩,灌区设计灌溉面积7.5万亩,历年最大实灌面积7.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22万亩。项目总投资4875万元,我局与水利部门协同向上争取中央资金3403万元(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353万元,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20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7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完工后将恢复项目区灌溉面积1.2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93万亩,新增粮食产能70万公斤,新增节水能力 212 万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灌区的农业输水条件,提高灌区灌溉效益,最大的发挥灌区功能,受益灌区农民群众。
二、农业水价执行情况
2023年11月23日,我局按照农业水价成本监审程序对华阳河灌区进行了水价成本核算,出台了《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阳河水库、东郊水库、资山水库、单楼泵站、范湾泵站”灌区末级渠系终端综合水价的通知》(枣发改价管〔2024〕3号),文件批示:华阳河水库灌区末级渠系终端综合水价为0.077元/m³(含计量水价),基本水价标准每亩2元,按有效灌溉面积(水稻良种补贴面积)收取,华阳河水库灌区将按照该通知发文之日起执行农业水价。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水利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新问题、新难点,全力推进华阳河灌区配套工程的建设,搞好鄂北水资源工程管理工作。衷心感谢你对推动华阳河灌区改造提出的建议,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回复。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