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法定主动公开  >  确需保留的事项清单

市审改办关于公布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05-22 14:56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分类: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5-22
标题: 市审改办关于公布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我要写信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