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28 11:06 来源: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0696 | 分类: | 物价;统计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2-28 | ||
标题: | 湖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湖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1.客车:一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0.4、0.5、0.55、0.64、0.76元/车公里;二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0.6、0.75、0.825、0.96、1.14元/车公里;三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0.8、1、1.1、1.28、1.52元/车公里;四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1、1.25、1.375、1.6、1.9/车公里。 2.货车:一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0.4、0.5元、0.6元/车公里;二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0.74、0.93、1.1/车公里;三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1.21、1.53、1.79/车公里;四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1.76、2.2、2.64/车公里;五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2.05、2.54、3.1/车公里;六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2.34、2.87、3.47/车公里。 其他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鄂交发〔2021〕6号 |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0.5~5元/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 | 授权的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1.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200元/小时,最高800元。 2.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根据车型,基价(10公里)分别为300~600元,拖运(元/公里)分别为15~30元/公里,最高收费金额600~1400元/次。 3.吊车作业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2000~4000元/次;大于40吨货车收费标准4000元~8000元,由双方在规定幅度内协商确定。 4.货物搬运、装卸费:120元/吨·次。 5.事故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10、15元/车·天。 6.放空费:200元/车·次。 7.车辆租用费:150元/车·次。 | 鄂交发 〔2019〕237号 | 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1.客运代理费(元/车、次):根据站级和信誉等级,以当日当次实际票价扣除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通行费后余额的4~10%。 2.客车发班费:根据车型和信誉等级,收费标准为75~195元/车月。 3.旅客站务费:根据站级收费标准为1.5、1和0.5元/人次。 4.安全检查服务费:人工检查 0.50元/车天,仪器检查县(市)内班线2元/车天,跨县(市)班线3.50元/车天。 5.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8、5和3元/辆天。 | 鄂交发〔2019〕237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5~8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鄂发改规〔2021〕2号等 | 授权的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人头收费1.6~6元/人·月,按面积收费0.25~0.3元/㎡·月等; 2.餐饮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6~3元/㎡·月,按桌收费3~20元/桌·月等; 3.宾馆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15元~2元/㎡·月,按床位收费1.2~4元/床·月等; 4.门店摊点按经营面积收费0.4~3元/㎡·月等。 5.建筑垃圾按面积收费1.6~10元/㎡,按重量收费3~40元/吨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六、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 | 鄂价工服〔2018〕55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广电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七、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服务费:一是采取协商议价方式实施交易的,按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1%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二是采取定价转让方式实施交易的,按实际交易额的4%向卖方收取。 | 鄂发改价管 〔2021〕373号 | 价格主管、财政、生态环境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八、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鄂发改价调〔2021〕95号、鄂发改价调〔2021〕393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是 | 否 | 否 | |||||||
九、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鄂发改价调〔2021〕96号、鄂发改价调〔2021〕393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是 | 否 | 否 | |||||||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是 | 否 | 否 | |||||||
十、住房物业管理费 | 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36~3.84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鄂发改规 〔2021〕1号等 | 授权的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十一、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1.1~3元/床·日;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按医疗单位收费40~70元/单位·月、按医疗废物重量收费2~3.5元/公斤。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鄂价费〔2009〕239号等 | 授权的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
注: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