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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银安·金域学府云锦公馆公租房租金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1-13 14:5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6-0125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26-01-13
标题: 关于征求银安·金域学府云锦公馆公租房租金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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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等规定,通过实地调查,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区域位置等因素,市发改局拟定了银安·金域学府云锦公馆公租房租金标准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2026113—2026119日),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发改局反馈。联系人:蔡 华联系电话:0710-6331521电子邮箱:429308059@qq.com

 一、政策依据

(一)《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周边小区租赁价格调查情况

小区名称

租金标准

银安·金域学府

17.07—20.17元/平方米/月

一中家属院

10.42—14.76元/平方米/月

实验中学家属院

10.78—14.71元/平方米/月

小区及周边的房屋都是精装修,含家具、家电设施,可拎包入住;公租房是普通地砖、刷白乳胶漆、水电通,套装门窗、灶台、无家具家电。

三、拟定价格

银安·金域学府2号楼27套)、云锦公馆1号楼10套公租房租金标准均按7/平方米/月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政策发生变化时,从其新规定。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