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5-18 16:2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3559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6-05-18 | ||
| 标题: | 关于《枣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关于《枣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市发改局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对一中学生公寓进行了实地查勘,依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襄阳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拟定了《枣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拟定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5日),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反馈。
市发改局 联系人:蔡 华;联系电话:0710-6331521;电子邮箱:429308059@qq.com。
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 辉; 联系电话:0710-6328590; 电子邮箱:369524281@qq.com。
市教育局 联系人:吴襄华;联系电话:0710-6325242; 电子邮箱:529890813@qq.com。
附件:《枣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枣阳市财政局 枣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枣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4〕46号)、《襄阳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襄价费规〔2014〕25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现拟定枣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定调价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枣阳市第一中学现有学生公寓3栋,建筑面积11917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4313人,住宿学生约1300人。共有254间学生宿舍,其中:男生宿舍127间,女生宿舍127间,单间宿舍面积约 47 平方米。
二、政策依据
(一)《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住宿费标准标准,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
《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标准,由属地市(州)、县发改会同财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定额用水、用电费用,超额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收取,其他中小学住宿费包含水电费及管理等费用,均不得再收取其他相关费用。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应在核定住宿费时统筹考虑,不可再额外收取空调费或取暖费。
三、拟定价格
枣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四人间拟定每生每学期280元,六人间拟定每生每学期230元,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四、其他事项
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公寓住宿费应予以减半或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