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28 14:5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20314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6-07-28 | ||
| 标题: | 关于完善枣阳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完善枣阳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2026年6月26日上午,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市汉秀宫国际大酒店二楼一号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枣阳市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听证会后,市发改局对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总体认可。根据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主要归纳为关注社会特殊群体的利益;加快管道燃气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联动启动、调整和公示的流程;联动周期的设定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1、关于对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机构等相关群体、机构的优惠政策情况:《关于调整枣阳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及建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枣发改价管字〔2019〕221号)规定:一是对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困难户给予优惠,继续按现行价格2.70元/m³执行。二是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用气、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气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3.08元/m³)。当此价格高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时,按照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三是多人口家庭用气问题。人口为5人(含)及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增加年用气量100 m³。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直接核定其各档气量。修订后的联动机制实施后,我局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制定对低保困难户、学校教学、福利机构等有关群体、单位的优惠政策。
2、管道建设情况:近几年枣阳华润燃气的市场开发方向就是以城中村和乡镇市场为主,管网铺设已全面辐盖周边社区城中村,已通气乡镇6个,包括吴店镇、兴隆镇、七方镇、太平镇、鹿头镇和琚湾镇,力求让更广大的居民享受天然气的实惠和便利。未来两年将管网铺设到杨垱镇和鹿头镇,逐步扩大气化乡镇辐射面。
3、采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联动机制相关政策出台后,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内容,做好解读工作。
4、采纳“规范联动启动、调整和公示的流程”的建议。联动机制正式实施后,燃气企业要按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天然气采购量价情况,并在企业门户网站或营业场所定期公开购气来源、购气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对拒不公开或虚假公开的,可视情采取约谈、通报、减少价格上调或加大下调幅度等措施。同时,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建立天然气购销价格报告制度,定期对购气来源、采购价格、气量结构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确保及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有序有效疏导价格矛盾。
5、采纳“加快联动周期的设定”建议。将“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从一年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逐步过渡到按半年、按季度联动。”修改为:“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从一年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逐步过渡到按半年、按季度、按月度联动。”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