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21 14:5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0369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1 | ||
| 标题: | 关于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枣发改社会〔2025〕10号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枣阳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委托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评估,出具了《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恒基咨评〔2025〕XY0117-1号),根据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502-420683-04-01-41931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是改善学生生活环境、提高教育水平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南城张湾村,枣阳市南城张湾社区六组118号。
四、建设单位
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2964.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729.83平方米,改造3#教学楼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新建运动场7993.28平方米。
建设内容具体包括:
1.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6959.57平方米;
2.附属配套用房770.26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包含新建校园大门及门卫室178平方米、发配电室79.86平方米、消防水泵房239.4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棚273平方米;
3.新建运动场地7993.28平方米,其中设200米标准环形运动场,6条直线跑道,内为足球场,地面面积5044.8平方米;新建篮球场、乒乓球场2948.48平方米;
4.拆除原1#教学楼、2#教学楼、宿舍楼。拆除面积1841.7平方米;
5.改造3#教学楼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改造;
6.改造公共厕所93.0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改造;
7.改造校园内道路、场地、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等附属工程。改造校园内道路7656.2平方米,围墙改造697.5米,景观面积1886平方米;校园内道路交通是以加强内部功能组织和便利内外交通联系为原则,有效地实施局部人车分流系统,道路两侧为绿化带及其他园林景观配套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92.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88.51万元(土建工程费3839.79万元、设备及安装费548.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6.74万元,预备费377.22万元。
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枣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枣政办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2.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件: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投标核准意见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涉及工程招标范围的,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等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2月17日 | |||||||
项目名称:枣阳市南城张湾小学(枣阳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新建教学楼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