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03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13737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4-03 | ||
| 标题: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枣政办发〔2023〕4号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襄政办发〔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枣阳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建设美丽枣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注入绿色动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促进关键问题攻克。重点解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治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2.坚持系统谋划,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3.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协同提质增效。“无废城市”建设由党委、政府统筹组织,明确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职责,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多点发力,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和固体废物管理模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与同期各项发展规划的协同融合,统筹工业、农业、生活、危废等领域各类固体废物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整体推进,补齐短板,有力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4.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全民共建共享。加强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模式,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培育发展枣阳市特色环保产业。积极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挥园区、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全民参与,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市场机制及监管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增长速度初步控制,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步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危险废物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50%以上。
到2025年,“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市场机制及监管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工业源、农业源及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新模式,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四)建设指标
结合襄阳市固体废物管理重点领域需求、发展阶段、技术经济条件、发展优势等实际情况,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构建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9个三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
(五)实施范围及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枣阳市行政辖区,方案编制的基准年为2022年,实施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1.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政策制度标准体系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集约高效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支持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管理办法,以重点产废行业和企业为重点,明确企业源头减量途径、方法,提出相应的激励支持措施。建立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制度。严格项目入园标准,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总量控制等指标作为项目准入的关键指标,建立涉废指标倒逼机制,并定期以“单位产值固废产量”等关键指标对重点产废园区进行考核。
建立全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相关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部门牵头,相关企业参与,定期召开会议以全面了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及存在问题,交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动项目落地应用,拓展产品推广渠道,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区域联合处理及产品跨区域应用等相关问题。
加强再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为基础,从各部门职责分工、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回收网点规划、龙头企业培养、经营者备案、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多环节入手,全面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环节各项制度。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针对废塑料、废玻璃、废旧衣织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鼓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部门向企业购买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实施办法,引导企业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做到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2.转动能、调结构,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聚焦钢铁、建材、化工、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绿色设计,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以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至0.35吨/万元。
3.大力推动清洁生产,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在化工、建材、纺织、表面涂装、印刷等行业重点企业、“双超双有”企业以及高能耗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其他行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到2025年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60%。
4.针对突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提升综合利用和监管水平
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固废大排查”“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固废战役”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大宗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管理,强化非现场监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对象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审计,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
开展尾矿库(堆)安全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标准、规程和规定,按设计堆排,严防尾矿库渗漏带来的环境风险。
5.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完善“三位一体”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完善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市场为纽带,加工利用基地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关闭、转移现有不符合空间布局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和加工利用基地,提高建设水平。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开展“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实现线上交投线下回收。开展示范小区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在试点小区设置固定的再生资源收集点,物业(社区)统一管理收集后,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点定时回收。
(二)推动区域农业循环发展,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加强农业源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制度建设,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职责
出台或完善农业源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办法。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管理、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面,出台相应制度文件,推广源头减量及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固化产生利用模式,明确农户、合作社、经营商、生产商、政府等各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完善农业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考核通报制度,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
2.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高位推动农药化肥减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农药化肥施用量统计台账建设,确保数出有据,按照村级起报、逐级汇总原则,对上报数据逐级评估审核,完善统计台账,定期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推广新农药、新药械、新施药技术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提高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细化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将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事项。加强害虫虫情监测,提高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建设和扶持一批绿色防控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主体,重点做好农户指导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新型肥料和施肥技术,建设水肥一体化应用示范区,提高化肥利用率。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3%,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
推进“一县一品、一村一品”,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品牌化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到2025年,至少保有1个通过有机认证的有机肥厂或生物农药厂。
建设有机肥资源利用及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及质量保护工作,建立市级耕地质量保护示范区和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区,重点开展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工作,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3.推进种养结合,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推广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建立特色循环农业模式,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支持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小区),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在规模化养殖场形成“畜-沼-林”“畜-沼-果”“畜-沼-菜”“畜-沼-茶”等生态养殖产业链。在畜牧业重点区域,推行清洁养殖,实现粪污源头减量。
4.健全收储运体系,促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
加快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收集机械化水平,推广农作物收割、捡拾、打捆为一体的机械化联合作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秸秆收储运企业等签订秸秆长期收储运协议,对资源化利用企业收集秸秆数量按吨给予补助。
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加大机械粉碎还田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使用秸秆收割粉碎一体化、旋耕埋茬等机械化还田农机,落实农机补贴政策。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及时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农户正确使用秸秆腐熟剂。引导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秸秆粉碎直接还田试验示范,探索秸秆还田长效办法。
持续推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结合农业和养殖业并重的地方特色,重点研究推广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技术,开展技术示范及推广应用。大力推进秸秆生物质能源利用,鼓励养殖场户与周边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签订秸秆收购协议发展养殖,实现就地饲料化利用,扩大秸秆微贮、青贮加工饲料利用规模。到202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5.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
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运网络建设。建设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在销售农膜及农药的农资站布设回收点,在村口或取水口处设置固定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箱,积极构建由政府、企业、农户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试点实行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激励措施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设废旧农膜回收试点,针对种植散户及种植大户,分别实行废旧农膜按比例“以旧换新”及回收保证金机制。处置利用环节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由地膜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从废旧农膜归集点回收废旧农膜,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利用。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与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统筹设置,探索有偿回收机制或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换取新农药等生产生活用品。到2025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三)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推进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积极引导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倡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稳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塑料污染源头减量,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回收利用处置,推进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全覆盖,推动资源化利用规范化、集中化、产业化。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构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市、镇(办、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系统。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制定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强化前端、中端、末端各环节有序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收运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的密封、高效厨余垃圾运输方式。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制度,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试行有害垃圾定期或预约收运制度,推广封闭化收运,减少和避免有害垃圾收运过程的二次污染。
3.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建立可回收物收运体系。以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骨干企业、网络平台、运输中转为重点建设对象,建立覆盖回收、运输、分拣等过程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运体系。按照“合理分布、便民快捷、保护环境”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补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有效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大幅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形成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格局。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不低于85%。
开展垃圾填埋设施综合环境治理。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到位,严防污染地下水。推进填埋区雨污分流,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
4.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利用率
积极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建立餐厨垃圾全链条利用处置体系,合理利用餐厨垃圾制取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
优化餐厨垃圾运营模式。建立餐厨垃圾全链条、整体性利用处置体系,鼓励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餐厨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运营。
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系统,实现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输,科学处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全链条餐厨垃圾市场化处置模式和整体性处置利用体系。2025年底前,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5.加快污泥综合处置能力建设
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广低温干化、热水解、板框脱水等污泥深度脱水工艺,提升生活污泥源头减量。建设大型脱水污泥利用示范基地,引进或培育一批污泥资源化利用企业。
加大城市污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污泥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城市河道清淤底泥在满足进厂要求的情况下,就近进入城市污泥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到2025年,城市污泥处置率达到100%,污泥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达到60%。
(四)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1.完善建筑垃圾清运体系
完善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引导各类建筑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优化方案。加强对已审批实施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日常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消纳行为,解决建筑垃圾出路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分类、运输、资源化实现一体化监管。加强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确保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以及环境安全,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和潜在的环境风险问题。
2.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
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工艺手段。引进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环保土体稳定技术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艺,探索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到 2025 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2%。
拓宽建筑垃圾处置资金来源。探索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资金,重点支持违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加大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力度。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绿色建材。确保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加大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资金支持。建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实施。
(五)推动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全面安全管控
1.强化区域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管理标准体系
建立区域协同处置的机制模式。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联防联动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和应急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预警、协同管控和联动治理的新格局。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出台危险废物收运包装容器、贮存场所标准化建设相关规范文件,规范统一危险废物产生端的运输包装规格,打造危险废物标准化贮存示范项目。
2.强化源头防控,有效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环境风险。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严密追踪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动态。
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依法落实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相关信息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实施排污申报登记,统一污染物排放数据统计口径。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下降到0.0042吨/万元。
3.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提高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水平
加强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或达到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保持100%。
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与环境监管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完善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污染监测及应急措施。建立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动态档案,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日常监管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或责令问题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深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技术队伍、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环境污染损害事件进行赔偿。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环保信用与信贷、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随意倾倒、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大幅度提升环境违法成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生态环境、发改、经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执法、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统一部署。建立考核机制,将建设成效和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技术支撑
建立技术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模式。依托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借鉴“11+5”试点城市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建立定点帮扶工作模式,指导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协助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组建帮扶咨询专家组和工作组。根据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工业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减污降碳等专题领域帮扶需求,开展技术帮扶工作。咨询专家组负责对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指导研究,对亮点提炼、实施方案总结评估及专题研究进行指导咨询,对其他重大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帮扶工作组协助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点对点现场调研和技术指导,为“无废城市”建设亮点凝练、评估总结、日常推进、专题调研等提供技术支持。
(三)强化资金支持
统筹运用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固体废物处置等公共设施。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将“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方面的宣传,激发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附件:1.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
3.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4.枣阳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