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5 15:35 来源:枣阳市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0820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7-25 | ||
| 标题: | 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枣公函〔2024〕15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公安局 | ||
郭德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在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积极落实。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一标三实”作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有力抓手,对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襄阳市已于2023年被列为全省3个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地区之一,并在襄阳市城区开展试点建设。
2024年1月16日,襄阳市召开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进会,会议明确2024年在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市县一体化扩面建设。为贯彻落实襄阳市《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一体化扩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枣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质效提升,2024年3月,我市3月成立枣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专班下设“一标三实”组,由枣阳市公安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目前,我局正在按照襄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总体安排和我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中时间、任务节点要求,持续推进“一标三实”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一标三实”采集运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研究完善业务运行工作机制,做实“一标三实”数据动态更新,推动数据信息核采工作常态化开展。
最后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阳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