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市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7-23 16:00     来源:枣阳市公安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3087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4-07-23
标题: 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枣公函〔2024〕67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公安局

习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刘升集镇十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对于您所提出的关于在刘升集镇十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

一是会同道路交通运输部门专业人员一起进行现场实际查勘。查勘后,根据增设交通信号灯相关要求,该路口由于宽度不足等原因,该路口不具备增设交通信号灯的条件

二是为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建议由当地政府建议在该路口增设临时移动信号灯,并配套相应安全设施,使该路口的交通秩序得到保障。

三是由属地派出所加强警力部署,对刘升集镇人车流量大的路段,强化巡逻频次,加强见警率、管事率。

最后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阳市公安局

2024723



我要写信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