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2 16:32 来源: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0929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7-22 | ||
| 标题: | 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枣公函〔2024〕63号 (A)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
但国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一医院周边环境整顿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对于您的提案我单位高度重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条例》要求,为优化交通环境,提升通行秩序,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最优化分享道路资源,同时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车辆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一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进行大力整治,对周边存在的载人三轮车,出租车及私家车存在的违停,乱停,导致急救通道受阻,病人及医务人员进出道路不畅通的问题,中兴大道沿线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对停车在泊车位外停放的车辆及不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车辆,依法处罚,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依法予以拖移。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