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04 14:39 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9760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1-04 | ||
| 标题: |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市公安局 | ||
尊敬的张友铭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置市区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这一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现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在汉城大型停车场区域、玫瑰海景区内划定燃放区域,这样虽可以减少车流、人流的压力,减轻公安机关的工作负担。但上述区域为我市禁鞭区域,如需增设为燃放点,须报市委、市政府上会研究批准后方可,且汉城大型停车场区域紧邻上林苑小区、汉城商业区、汉城景区等生活、商业、旅游区域,人员众多、周边交通压力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火灾风险隐患和人员拥挤踩踏的风险隐患。因此,经商讨,暂不建议将上述两个区域新增为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点。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影响群众呼声,对禁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向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攻坚,力争早日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做好禁鞭工作,衷心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