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04 09:5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9676 | 分类: | 公路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04 | ||
| 标题: | 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徐金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枣阳市公交线延伸至熊河风景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熊河风景区是国家3A级旅游风景区,将公交路线延伸至熊河风景区,我们认为是件便民利民的好事,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区居民一样的均等公交服务,同时还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水平。2022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创建管理办法》,鼓励在全省开展全域公交县创建申报,即:公共交通运输企业使用公交车辆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到所有乡镇(覆盖率达到100%)。目前,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全域公交建设的相关资料摸底收集及方案制定,待我市全域公交工作由政府审批具体实施后,将对现有乡镇农村客运班线车辆收购,由政府投资按照城乡公交一体化标准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公路版公交车辆。届时您提出的《关于将枣阳市公交线延伸至熊河风景区的建议》可望实现。
但是,目前将公交路线延伸至熊河风景区条件尚不成熟,具体原因如下:
1.存在平安稳定问题。目前,熊集客运班线是由授行政许可的农村客运班线公司经营,而城市公交属特许经营行业,负责城市辖区内公交线路经营,如果将公交车开通至熊集,势必与熊集客运班线存在重叠交叉运营的情况,会导致该线路经营者的利益受损,容易造成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
2.开通城乡公交需具备特定条件。城市公交设立站立区,只允许在城区范围内运行,不能在等级公路上运营;开通城乡公交按照道交法相关规定需购置公路版公交车辆(不设站立区),目前我市全域公交尚未启动,没有公路版公交车辆,暂不具备开通条件。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