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04 09:56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9690 | 分类: | 公路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04 | ||
| 标题: | 关于对枣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牛杨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七路公交线路延伸至太平草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也认为将7路公交车线延伸至太平草店是件方便群众的好事,不仅促进公交企业发展,还能为枣阳经济建设服务。
关于彻底解决枣阳—姚岗班车线路的经营权问题。目前,我市正在进行全域公交建设的相关资料摸底收集及方案制定,按照全域公交创建要求:“由公共交通运输企业使用公交车辆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到所有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待我市全域公交建设方案具体实施后,草店人民群众出门有公交车坐的愿望可望实现。
但是,根据目前公交发展实际,将公交路线延伸至太平草店还不具备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存在平安稳定问题。目前,草店客运工作是由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而市内公交只负责城区公交线路经营,如将7路公交路线延长4千米至草店,势必与农村客运班线存在交叉运营的情况,会导致该线路经营者的利益受损,容易造成社会矛盾,产生信访等不稳定因素。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