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20 16:32 来源: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成立了由大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大队法规与信息装备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与信息装备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版报、宣传标语,设立监督台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3871条,较上年增加1004条;行政处罚类345条,较上年增加243条;行政强制类23条,较上年减少7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0条,与上年持平;政府集中采购类12条,采购总金额275.1476万元。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执法大队严格遵照《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均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公开最新政策和操作程序,努力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做到透明公正,提高服务效率。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起,其结果维持。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加强,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四、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意义,诠释解读好《条例》,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全面覆盖《条例》要求公开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