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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09:17     来源:枣阳市教育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要求,现将市教育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宣传教育领域方面工作动态35条,发布教师招聘、学生资助、名师(名校长)评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学校项目建设等公示公告30条,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具体承办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公开审核。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机关各股室按照职能整理提供应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经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公开发布。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年度工作要点,加强教育政策、招生考试制度、学生资助等方面信息公开,不断整合本单位数据,适时向公众提供数数据浏览和查询,努力做好公开保密工作,努力做到宜公开尽公开,努力做好重要信息的及时公开与解读,服务社会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县市区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比如,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对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对有关信息是否能够公开把握不准,对群众关心、关切的焦点信息还需进一步公开。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更新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审查制度,确保社会各界便利获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市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已上报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并送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教师招聘、义务教育招生、“大班额”化解、教育扶贫等问题,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解读教育帮扶政策,从资助对象认证、资助标准、资助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保证家庭困难学生享受资助,公平接受受教育权利。

4、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教育的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及时公诸于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晓权,积极为群众的教育决策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

枣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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