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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12-31 09:40     来源:枣阳市教育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教育民生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教育领域的各项管理条例、上级政策、招生政策、教师招聘政策、呈报先进对象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公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单位的热点问题、群众诉求等及时进行回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积极受理和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切实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今年市教育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教育局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要求,实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权力运行等各类信息 ,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单位例会和其他有关会议上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现有政务公开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流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教育局今年未有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本年失效件数

予以修改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教育局今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教育局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仍需加强;三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发布机制还不够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要求的学习,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熟练度;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机关无政府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已上报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并送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及时公开公示教师招聘、义务教育招生、“大班额”化解、学生资助、“双减”工作等情况,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时传达教育帮扶政策,明确资助对象认证、资助标准、资助方式,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权利。本年度完成枣阳市民生实事两项:新建王城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360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新建兴隆镇优良河社区幼儿园,新增学位360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枣阳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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