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30 09:59 来源:枣阳市社会救助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5562 | 分类: | 减灾救济;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30 | ||
标题: | 枣阳市2024年第三季度40%救济对象公示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社会救助中心 |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函〔2016〕152号)的精神,现将我市第三季度保障对象(七月72人、八月72人、九月72人)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10-6163733、0710-6327903 。电子邮箱:zyshjzj@163.com。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40%救济对象花名册
枣阳市社会救助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