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5-21 14:40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257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5-21 | ||
| 标题: | 市民政局关于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枣民函〔2024〕4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民政局 | ||
尊敬的王赛赛、马克俭2位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在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第103号提案《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提案聚焦老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你们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已在北城办事处东园社区、南城砖瓦社区、环城八里社区、七方镇罗岗社区、新市镇中心社区、环城办事处袁庄社区、车河管理区车河社区、琚湾镇琚湾社区、熊集镇熊集社区、太平镇姚岗社区、杨垱镇中心社区、兴隆李楼社区建设了具有日间娱乐、就餐、住宿、上门助洁、助浴、助护、日托和全托、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对吴店徐楼村、太平北张庄村、吴店镇花无脊村和玉皇庙村、环城崔庄村、王城镇雨坛村、环城东郊村、吴店春陵村、平林柴家湾村的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进行了提档升级。全市499个村(居)建设了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助浴、助餐、康复护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需求。已建成“幸福食堂”“老年人助餐点”24个,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的助餐服务网络。
二、全力推进老年人幸福食堂(助餐点)建设
(一)开展老年人助餐行动。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湖北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清单》《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2024-2026)行动方案》要求,合理规划建设老年助餐点,在条件成熟的地方,依托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或利用现有闲置资源,通过新建、改造、整合等方式,增设一批标准化“幸福食堂”。在没有条件建立“幸福食堂”的地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商贸服务综合体、“爱心驿站”、老年人活动室、社会餐饮企业场所等,因地制宜设置老年人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的助餐服务。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二)开放一批助餐服务场所。公办养老机构率先全面开放老年助餐服务功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等服务。今后将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服务。
(三)培育一批助餐服务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委托开办等方式,引进社会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采取中央厨房集体配送、社区食堂等形式开展助餐服务。推广集中供餐模式,大力培育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的老年助餐机构。
(四)创新一批助餐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饮企业+助餐、养老机构+助餐、单位食堂+助餐等多种老年助餐服务模式。依托省数字化养老平台,利用智慧助餐模块,实现用餐预约、登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为送餐企业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难以利用现有服务资源和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的,社区居委会可组织相关资源,对高龄、残疾、失能、生病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五)探索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有条件的村可依托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载体,开办幸福食堂,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六)打造一批助餐优质服务品牌。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鼓励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积极动员爱心企业、乡贤等社会人士资助老年助餐服务,支持通过建立慈善组织冠名基金、定向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诚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养老事业建设的投入,将继续不折不扣地按照政策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枣阳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