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5-23 14:50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265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人民网 | 公开日期: | 2024-05-23 | ||
| 标题: | 市民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枣民函〔2024〕9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民政局 | ||
李庆云、唐兰、杜小芳、赵顺佩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我市殡葬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你对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很透彻,对如何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今后的殡葬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借鉴。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将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殡葬改革组织领导
将“持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完成市殡仪馆改造项目,积极创建全省深化殡葬改革试点县”纳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工作清单。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办发电〔2024〕4号)等文件,以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整治殡葬领域乱象为主要抓手,统筹推进巩固提升遗体火化率、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和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等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镇(办、区)党(工)委书记和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积极构建殡葬管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初,召开全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路线图,压实了各地各单位责任。
二、强化殡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为全面掌握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专班,深入镇、村、组开展走访调查,召集各镇(办、区)党政主要领导、村(居)干部及部分群众进行座谈,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形成全面的调查资料。在此基础上,聘请专业公司,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镇(办、区)为单位统一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编制《枣阳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该规划已于2023年4月通过市政府批复,规划新建公益性公墓83处,分布于全市各镇(办、区)。按照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要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集约用地、生态美化、体现公益”的原则,市民政局多次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省民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2〕25号)文件精神,建设“林下公墓”,即:坚持集约节约使用林地资源,在不改变林相、林地性质、林地权属,不采伐林木的情况下,鼓励建设林下公益性公墓,履行备案手续。
三、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投入
市民政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和财政等部门,提请市政府将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度市政府投资计划,本着部门大力支持的原则,上门服务,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公益性、普惠性的前提下,协调解决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资金、程序等难点问题。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各镇(办、区)统筹解决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市财政统筹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对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补助。目前,王城、七方、吴店、平林、车河、南城、新市等镇(办、区)已建成1处公益性公墓,其他镇(办、区)正在克服资金紧缺、用地情况复杂等困难,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
四、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
在大力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同时,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力求使群众从思想上革除丧葬陋习,形成文明治丧、自觉入公墓生态安葬的新风尚。充分发挥专业宣传作用,组织巡回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宣传品,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有关民政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印制“移风易俗宣传海报”《婚事缓办、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倡议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送至全市各镇(办、区)和村(社区)。以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鲜花换纸炮”等活动,鼓励倡导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大力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法,引导群众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花圈、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依托“道德讲堂”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把深化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形成厚养薄葬、节地生态、文明祭祀新风尚。
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是一项贴民心、体民意的民生工程,是有效解决农村乱埋乱葬、保护耕地、节省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客观需要。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的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一定会快速走向健康、有序、良性发展之路。
枣阳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