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25 14:55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269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人民网 | 公开日期: | 2024-06-25 | ||
| 标题: | 市民政局关于对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46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枣民函〔2024〕12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民政局 | ||
陈德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社区有争议(插花地)地段管理的建议”收悉,此项工作可列入规划逐步解决。你在提案中反映:目前城区少数社区之间交叉地无人管理,影响居民办事,要求重新划定行政区域,以达到土地界定准确等问题。现结合民政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南园社区、沙店社区和清泉社区界线划定的问题
你在提案中提到南园社区、沙店社区、清泉社区存在着“土地交叉,居民居住分散,行业管理履职原则不清”等问题,据了解:现南园社区和沙店社区在1958年时同为枣阳市城关镇两个大队。南园在1984年时由大队改为南园村,2001年由市政府批准为南园社区;沙店在1984年时由大队改为沙店村,2002年由市政府批准为沙店社区。由于双方从上个世纪都存在“田挨田、地挨地”“插花”“飞地”等现象,所以市政府当时在设立南园和沙店社区时,沿用了原来双方社区和群众多年来一直认可的“习惯界线”,并没有详细明确双方四至界线。2020年,为更好管理经信局下属几个破产改制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在沙店社区划分出一部分涉企的区域,成立了清泉社区。
二、关于南园社区、沙店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情况说明
你在提案中提出“由民政部门按照新形势城市建设变动情况,改变原有历史划分的区域,重新更改所辖社区面积区域”的建议,我们认为,按照行政区划一般保持稳定的总原则,同时,根据中央、省区划调整文件相关要求,若涉及沙店社区和南园社区的区划调整,其实质为南城街道同北城街道两个办事处之间的行政区划调整,此项工作须有第三方专业团队介入,并由市委市政府、相关办事处和社区等提出可行性报告,并按要求准备大量的申报资料,逐级上报,最终由省政府审定后批准,程序较为复杂,时间跨度至少为2-3年。经咨询上级主管部门,结合枣阳实际,一般不建议调整区划。
三、关于对争议地段管理的建议
综上所述,南园社区同沙店社区、民营区社区、清泉社区争议问题的核心是对社会事务和网格划分上的争议,属于社会事务管理层面的问题,并不涉及行政区划界线的争议。此类问题各地都有过类似现象,如有区划争议的,按照湖北省乡级勘界工作对“插花地”界线核定的原则规定,一般对于没有明确“法定界线”(各级政府批准有文可查)的,通常采用“习惯界线”。也就是说具体到南园社区、沙店社区、清泉社区,如没有通过省政府行政区划调整的,目前的界线仍然采用多年前已形成的双方认可的“习惯界线”。
我们认为,社会事务的划分和管理同行政区划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且行政区划界线一般没有比较规整的划分,参照外地经验,我们建议:在行政区划目前无法调整的情况下,为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最简单的划分就是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调整网格,就近划分社会事务管理权限。
枣阳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