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30 14:55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270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人民网 | 公开日期: | 2024-08-30 | ||
| 标题: | 市民政局关于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议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枣民函〔2024〕15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民政局 | ||
尊敬的陈静代表: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在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议案《关于建设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生活有保障的建议》已收悉。你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指导性。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针对你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一)狠抓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质量环境。依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在全市农村福利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重点突出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规范服务等内容的建设。
(二)规范养老机构管理,营造良好的拴心留人环境。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全市61家养老机构全部纳入各级的业务培训范围,加强养老院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组织包括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员、护理员等参加养老服务和管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印发《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枣政发〔2018〕6号)、《枣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枣阳市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分别就配强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能力方面提出要求。规定“农村福利院院长由镇(办、区)干部或镇(办、区)正式聘用人员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原则上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农村福利院财务纳入第三方会计公司统一管理”。通过规范养老机构的管理,为留住优秀护理人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平台。
(四)全力推进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平安工程”建设,在全市农村福利院建设了“冬暖室”、活动室、棋牌室,为入住老年人的宿舍安装了空调,同时对每所农村福利院的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以及危房进行建设和维修,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福利院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极大地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五)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功能。建设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枣阳市社会福利院建设2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养护楼和附属设施,将全市131名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在养护楼集中照护。
(六)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0年以来在北城办事处东园社区、南城砖瓦社区、环城八里社区、七方镇罗岗社区、新市镇中心社区、环城办事处袁庄社区、车河管理区车河社区、琚湾镇琚湾社区、熊集镇熊集社区、太平镇姚岗社区、杨垱镇中心社区、兴隆李楼社区建设了具有日间娱乐、就餐、住宿、上门助洁、助浴、助护、日托和全托,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七)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截至目前,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421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87%,已建成“幸福食堂”“老年人助餐点”24个,对吴店徐楼村、太平北张庄村、吴店镇花无脊村和玉皇庙村、环城崔庄村、王城镇雨坛村、环城东郊村、吴店春陵村、平林柴家湾村的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进行了提档升级。为符合条件的特殊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00人次、为1085户高龄、特困、重残老人实施舒适、无障碍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八)引导提升县域养老机构资源使用效能。通过落实出台优惠政策、多方扶持等工作方式,积极倡导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多渠道兴办和改(扩)建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到2023年底,全市共有26家民办养老机构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8家民办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积极开展公建民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为了整合养老资源,优化服务,在保确保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平林第一、第二福利院,七方镇马武福利院、太平姚岗福利院,北城办事处福利院和南城办事处第一、第三分院,以公建民营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改制,改制后对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盘活了农村养老资源,提高了老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积极探索为老服务模式
(九)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探索居家医养服务模式。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组织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逐步推进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十)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开展留守老人探访帮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农村“三留守”联席会议制度,镇、村两级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准确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原则上按月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将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并及时更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将困难留守老人及时纳入了社会救助体系(如低保、残疾人两补、高龄津贴、临时救助等) 。
(十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活动。为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将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在法治广场、各镇(办、区)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活动,发放《枣阳市城乡低保政策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册、倡议书290余份,展出法律法规展板11个,同时设置咨询台,分类有序地宣讲法律法规政策、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养老机构”活动,深入持续地宣传敬老、养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诚请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养老事业建设的投入,将继续不折不扣地按照政策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枣阳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