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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议案的答复

日期:2024-08-30 14:55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927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人民网 公开日期: 2024-08-30
标题: 市民政局关于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枣民函〔2024〕15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民政局

尊敬的陈静代表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在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78号议案《关于建设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生活有保障的建议》已收悉。你提出建议非常具有指导我们将根据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针对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一)狠抓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质量环境。依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在全市农村福利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重点突出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规范服务等内容的建设。

(二)规范养老机构管理,营造良好的拴心留人环境。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全市61家养老机构全部纳入各级的业务培训范围,加强养老院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组织包括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员、护理员等参加养老服务和管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印发《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枣政发〔2018〕6号、《枣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枣阳市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分别就配强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能力方面提出要求。规定“农村福利院院长由镇办、区干部或镇办、区正式聘用人员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原则上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农村福利院财务纳入第三方会计公司统一管理”。通过规范养老机构的管理,为留住优秀护理人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平台。

(四)全力推进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农村福利“冬暖工程”“平安工程”建设,在全市农村福利院建设了“冬暖室”、活动室、棋牌室,为入住老年人的宿舍安装了空调,同时对每所农村福利院的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以及危房进行建设和维修,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福利院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极大地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五)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功能。建设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枣阳市社会福利院建设2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养护楼和附属设施,将全市131名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在养护楼集中照护。

(六)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0年以来在北城办事处东园社区南城砖瓦社区、环城八里社区七方镇罗岗社区、新市镇中心社区、环城办事处袁庄社区、车河管理区车河社区、琚湾镇琚湾社区、熊集镇熊集社区、太平镇姚岗社区、杨镇中心社区、兴隆李楼社区建设了具有日间娱乐、就餐、住宿、上门助洁、助浴、助护、日托和全托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七)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截至目前,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421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87%建成幸福食堂“老年人助餐点”24个,吴店徐楼村、太平北张庄村吴店镇花无脊和玉皇庙村、环城崔庄村、王城镇雨坛村、环城东郊村、吴店春陵村、平林柴家湾村的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进行了提档升级。为符合条件的特殊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00人次、1085户高龄、特困、重残老人实施舒适、无障碍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八)引导提升县域养老机构资源使用效能。通过落实出台优惠政策、多方扶持等工作方式,积极倡导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多渠道兴办和改(扩)建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到2023年底,全市共有26家民办养老机构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8家民办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积极开展公建民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为了整合养老资源,优化服务,在保确保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平林第一、第二福利院,七方镇马武福利院、太平姚岗福利院,北城办事处福利院和南城办事处第一、第三分院,以公建民营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改制,改制后对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盘活了农村养老资源,提高了老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积极探索为老服务模式

(九)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探索居家医养服务模式。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组织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逐步推进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十)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开展留守老人探访帮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农村“三留守”联席会议制度,镇、村两级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准确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原则上按月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将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并及时更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将困难留守老人及时纳入了社会救助体系(如低保、残疾人两补、高龄津贴、临时救助等) 。  

(十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活动。为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将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在法治广场、各镇(办、区)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活动,发放《枣阳市城乡低保政策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册、倡议书290余份,展出法律法规展板11个,同时设置咨询台,分类有序地宣讲法律法规政策、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养老机构”活动,深入持续地宣传敬老、养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诚请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养老事业建设的投入,将继续不折不扣地按照政策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枣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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