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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 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5-04-25 10:05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991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4-25
标题: 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 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枣民函〔2025〕8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杨世军委员:

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农村建立公墓提案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殡葬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组织领导

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枣阳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镇(办、区)党(工)委书记和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及时召开全市深化殡葬改革动员会、推进会和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部署会、培训会、协调会等安排部署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

二、积极营造良好殡葬改革氛围

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积极联系配合宣传部门,加大丧葬习俗改革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丧葬习俗改革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充分发挥专业宣传作用,组织巡回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宣传品,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有关民政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2022年以来,印制“移风易俗宣传海报”600余份、《婚事缓办、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倡议书》12000余份,《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80000余份,发送至全市各镇(办、区)、村(社区)、群众手中。

三、大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编制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镇(办、区)为单位统一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编制《枣阳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将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需求,规划城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后,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

二是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为满足城镇居民安葬需求,在市玉皇生态墓区内利用余量土地建设一处占地6700平方米的城镇公益性墓区。同时,计划投资1.2亿元筹建枣阳市太平岗城镇公益性公墓,该公墓占地面积约107000平方米,规划建设墓位数28500个。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制定《枣阳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坚持科学规划、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建设标准、加强使用管理等方面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截至目前,累计投入1200余万元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5处。正在建设4处,正在筹备建设18处。

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一项贴民心、体民意的民生工程,是有效解决农村乱埋乱葬保护耕地、节省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客观需要。相信在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一定会快速走向健康、有序、良性发展之路。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民政工作,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