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25 10:29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2927 | 分类: | 社团管理;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25 | ||
| 标题: | 枣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经查,本机关管理的5个社会组织,因连续2年以上不参加年检,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经本机关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社会组织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枣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枣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单位及文号如下:
1. 枣阳市太平镇韩岗幼儿园 枣民罚决〔2025〕001号
2. 枣阳市刘升镇培玲幼儿园 枣民罚决〔2025〕002号
3. 枣阳市太平镇唐梓山幼儿园 枣民罚决〔2025〕003号
4. 枣阳市杨垱镇徐寨村育苗幼儿园 枣民罚决〔2025〕004号
5.枣阳市王城镇资山社区幼儿园 枣民罚决〔2025〕005号
本机关联系地址:枣阳市书院街5号,联系电话:0710-6163716。
特此公告。
枣阳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