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市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监管执法信息

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日期:2025-11-28 10:43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33302 分类: 社团管理;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11-28
标题: 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10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自公布之日起,以下撤销登记的10社会组织不允许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其印章及证书于15日内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促进股,逾期不交视为自动作废。

10家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枣阳市太平镇韩岗幼儿园

枣阳市刘升镇培玲幼儿园

枣阳市太平镇唐梓山幼儿园

枣阳市杨垱镇徐寨村育苗幼儿园

枣阳市王城镇资山社区幼儿园

枣阳市琚湾镇蔡阳金苹果幼儿园

枣阳市七方镇鑫星粮棉油行业协会

枣阳市春蕾启智幼儿园

枣阳市太平镇智慧树幼儿园

枣阳市道路运输协会

特此公告

枣阳市民政局       

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