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28 10:43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3302 | 分类: | 社团管理;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28 | ||
| 标题: | 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10家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自公布之日起,以下撤销登记的10家社会组织不允许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其印章及证书于15日内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促进股,逾期不交视为自动作废。
10家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枣阳市太平镇韩岗幼儿园
枣阳市刘升镇培玲幼儿园
枣阳市太平镇唐梓山幼儿园
枣阳市杨垱镇徐寨村育苗幼儿园
枣阳市王城镇资山社区幼儿园
枣阳市琚湾镇蔡阳金苹果幼儿园
枣阳市七方镇鑫星粮棉油行业协会
枣阳市春蕾启智幼儿园
枣阳市太平镇智慧树幼儿园
枣阳市道路运输协会
特此公告
枣阳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