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24 10:14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57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24 | ||
| 标题: | 枣阳市民政局 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对部分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 ||||
| 文号: | 枣民发【2025】12号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枣发改价管﹝2025﹞7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枣阳市民政局 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枣民发﹝2025﹞9号)。根据2025年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整改要求,报经市领导同意,现对部分服务项目免费标准调整如下:
平板炉遗体火化费265元/具,拣灰炉遗体火化费720元/具。
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免费提供项目的最高限额标准为1405元/具。每项实际支出超出免费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死者家属承担;每项实际支出低于免费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减免。
除以上调整内容外,《枣阳市民政局 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枣民发﹝2025﹞9号)继续执行。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枣阳市民政局
枣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