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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09:44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有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信息宣传,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市民政局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分解政务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作具体部署,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梳理,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切实提升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没有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通过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机构职责及财政预决算等各项工作。加强民政民生领域重要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养老、社会救助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会公益有关信息,包括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公开,以及养老机构信息公开等。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五)强化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推进。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技能和平台使用培训,参加了政务公开专题学习。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条目,加大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增强各类救助、补贴发放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枣阳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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