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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12-30 09:50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民政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确保民政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全面。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市民政局未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证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市民政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各自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围绕群众关心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枣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统一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生信息公开工作,包括申请方式、申请要求、受理流程、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进行更新,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为群众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公开与保密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密。按照流程层层审核,发布内容由相关科室领导、分管领导逐级审核,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同时,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本年失效件数

予以修改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数量还不够;二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细化工作安排,围绕全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和要求,及时、真实、有效地公开民政领域信息;二是强化培训监督,做好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保重点信息得到及时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市民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涉及养老服务、社区治理、殡葬管理、儿童福利等方面,已全部办理完成,并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度,市民政局对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情况,都按要求及时、完整的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晓权。


枣阳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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