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5 10:41 来源: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机构名称: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机构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230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四楼
电话:0710-6222823
机构职能 :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襄阳市委市政府、枣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区域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种业振兴。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四)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农资打假等相关工作。
(五)帮扶股(区域协作促进股、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乡村振兴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同推进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研究提出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市乡村发展协会。
(六)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办公室)。起草粮棉油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棉油等大宗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及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农业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市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运输和处理环节的监督指导。负责稳产保供工作。
(七)科技与人才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及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培训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种业振兴。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配合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起草全市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协调农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垦区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指导垦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九)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产品加工指导办公室)。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国家和省级农业“三品一标”产业开发、标准化生产及绿色农业示范推广项目。组织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民体协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深化共同缔造引领,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十一)市场信息化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节会、展会参展工作。
(十二)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承担耕地保护工作。
(十三)畜牧水产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牵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两新”党建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单位:
一、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职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业转基因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农机安全监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兽医医政、动物卫生监督、水产渔政、渔港、农村宅基地的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
地址:枣阳市襄阳路87号
电话:0710-6234768
二、枣阳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地址:枣阳市万通路10号
电话:0710-6319899
三、枣阳市机电工程学校
机构职能:培养中专学历农业技术发展人才、促进农业发展,农业中专学历教育、农业专业技术培训
地址:枣阳市车站路23号
电话:15871022122
四、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管理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230号
电话:0710-6223500
五、枣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落实农机购机补贴、作业补贴,“三夏”、“四抢”服务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89号
电话:0710-6163770
领导分工
姓名:王文成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姓名:刘安军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共同缔造)、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科技教育、人才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机、农场管理、三场改革、绿满枣阳、林业生产等工作。
分管股室:科教股、美丽办、人事股(纪检监察组),联系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市机电工程学校、市恒平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各基层农机服务中心。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闻兆学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主管农业综合执法、渔政;分管政法、农田建设、行政审批、深化改革、经管、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治信访、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普法、第三次土壤普查、外来物种管控、农产品安全、畜牧、兽医、水产、环保及面源污染、保障农民工工资等工作。
分管股室: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政策与改革股、农田建设股、畜牧水产股,联系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市种子总公司,各基层经管站。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刘重波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产业融合发展)、招商引资、金融、农产品加工企业、两品一标、种业、乡村休闲(特色)产业、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统计和形势分析、经作和烟叶生产、防汛抗旱、气象等工作。
分管股室:种植业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烟叶生产办公室,联系各基层农技服务中心。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洪俊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工:分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安全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政、军人事务、疫情防控、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青妇、群团组织等工作。
分管股室:社会事业促进股、安全办。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郑婧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分工:分管政工人事、组织、党建、宣传(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统战、国家安全、办公室(保密、档案)、农办、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乡村建设)、老干部、城管、发改等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人事股、秘书股。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举报投诉电话:0710-622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