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5 09:49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909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5 | ||
标题: | 关于对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回复 | ||||
文号: | 枣农函〔2024〕19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李泽兵委员 :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革,发展我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小田并大田”尚处于试点阶段,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在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24年,新增15个试点县(市、区)。2023年以来,我市先后在七方镇梁家村等4个村开展了“小田并大田”试点。从外地及枣阳试点情况看,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承包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经营水平。但从实践情况看,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还存在诸多障碍,如你所提出的地块差异制约流转并块、干部群众顾虑多、流转形式单一、新型农业主体引领作用不够等问题。你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落实。
一、宣传引导,消除群众顾虑
一是制订政策引导。2017年,市两办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将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为“三权分置”的重点。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规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作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二是宣传培训引导。2023年9月18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各镇(办、区)党委书记实地考察学习公安县“三块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2023年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在白水源召开了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动员会。市委书记孟艳清、市长孔令波、市委副书记张少卿、副市长邢红丽等领导同志悉数出席会议。2023年11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学习了七方镇梁家村“小田并大田”试点经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镇(办、区)迅速掀起了宣传发动热潮。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入户走访,对农户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政策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夯实基础,巩固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一是稳定农户承包权。坚持农户家庭承包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地位,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2015--2017年,我市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2020年,我市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对错登、漏登、承包信息变更、延缓颁证等问题进行勘误修正。2021-2024年,我市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维护利用工作,每年开展因分户、合户、转让、户主死亡等承包信息变更工作。2023年,各镇(办、区)提交申请变更登记任务已全部完成,涉及13个镇(办),288个村,2675个农户,实测面积31312.33亩,变更信息已录入数据库,并与省数据库汇交。二是强化“小田并大田”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将农户承包空间位置、地理坐标、四至界限、承包面积等承包信息录入数据库,为“小田并大田”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建立“以图查地、以图管地”机制,实现承包地经营权信息清晰可查。在打破田垄界限、土地集中连片后,确保能依据确权数据回溯承包地块空间位置、面积,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
三、举办试点,探索“小田并大田”模式
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到公安县、襄州区学习了“小田并大田”经验,吸取了公安县“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待转田)小田并大田模式及襄州区“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托管田)小田并大田模式精髓,先后开展了4个试点。2023年,我局在七方镇梁家村举办了小田并大田试点,采取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开展土地平整消除地块壁垒,实现小块并大块后,由合作社集中统一经营或出租给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对不愿出租土地的采取置换方式,集中连片经营,形成了自种田、出租田、集体经营田“三块田”模式。经过试点,全村流转土地3390多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1%,田块由1815块减少到376块,面积由2.6亩增加到12.6亩,初步实现了“小田并大田,一户一块田”的目标。
2024年,我局分别选定王城镇伍河村、鹿头镇小王庄村、吉庄村等三个村开展试点。王城镇伍河村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户的有利时机,适时开展小田并大田试点工作。计划围绕投资主体多元化、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经营集约化,探索主体引领、社会化服务和一户一块田等小田并大田模式。目前,该村已流转土地3036.96亩,托管面积1017.96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5.6%,下一步计划按照田块连片、路渠相通、水电可供、排灌有力的原则,通过农户承包田经营权置换、土地流转等方式,推动承包地优质、集中连片,小田并大田。鹿头镇小王庄村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1122亩,为方便耕作,合作社根据地形将117块小田平整为10亩左右大田28块。计划用3年时间,将入股土地进行平整,全部实现小田并大田。鹿头镇吉庄村以集体领办合作社,吸引社会资本为依托,流转农户承包地、消除田埂沟渠等壁垒,统一规划布局,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及“小田并大田”,全村流转土地3700亩,实现小田并大田1300余亩,发展精品土豆连片种植500亩。2024年,计划建成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通过试点,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小田并大田的路径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因势利导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服务,规范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发挥市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职能作用。2023年结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全市统一流转合同文本,指导当事人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对应签未签合同的,开展拉网式清理,补签流转合同。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在合同中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担保抵押,再流转以及违约责任等。全市签订规范流转合同36100份,其中,补管合同1783份,规范完善流转合同1827份。二是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依据市镇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引导100亩以上土地流转项目进场公开交易,开展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价格评估、合同签订、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目前,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土地交易783起,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31.32万亩。2023年11月,国家农业农村部将我市列为农村产业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县试点,将土地流转交易作为重点内容。三是提升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水平。2024年3月,我市全面推广应用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该平台设有合同备案、供需管理、统计分析等三大功能,并上线了微信小程序,可以实现农户与经营主体双方需求对接,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及解除、耕地经营情况统计等多种功能。3月底开始,市镇村三级明确职责分工,村级负责流转合同线上登记(变更)上传备案等工作,镇级负责流转审核、备案工作,市级负责培训、指导工作。计划9月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流转合同的录入填报,新增流转合同随时填报。
五、融合互促,激活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坚持土地流转型适度规模经营与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128个,服务小农户数量达到7.8万户,服务面积达到253万亩次。二是坚持土地流转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93家,发展农民合作社 1941家,其中各级示范社557家。发展家庭农场2383家,其中各级示范农场44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69.46万亩。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户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区土地流转。
六、多措扶持,提升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纳入强县工程专项资金分配因素。二是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医疗、养老、社会福利保障水平,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解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大项目扶持。在安排实施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时,要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紧密结合。积极整合惠农强农资金和项目,重点扶持和鼓励规模经营。对已经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在安排实施相关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四是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把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增加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贷款,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逐步把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三农”政策性保险服务范围,防范和减少农业受灾害造成的经营风险。2022年,我局与金融部门在全市开展了面向农户及经营主体“信息建档”授信活动,2023年,与网商银行签约“普惠金融”项目,全市授信农户及经营主体1083人,投放贷款11282.45万元。五是落实农业配套用地用电政策。对于土地经营规模主体,因生产经营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畜舍、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用地,可作为设施农业用地优先考虑。落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六是优化农业技术服务。对规模经营主体,组织农业、畜牧、农机、林业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开展防病、防疫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小田并大田”试点,稳步拓展“小田并大田”覆盖面,持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牛杨勤委员 :
你提出的“一户一田”,中国农业发展必由之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小田并大田”尚处于试点阶段,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在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24年,新增15个试点县(市、区)。2023年以来,我市先后在七方镇梁家村等4个村开展了“小田并大田”试点。从外地及枣阳试点情况看,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承包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经营水平。但从实践情况看,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还存在诸多障碍,如你所提出的地块差异制约流转并块、干部群众顾虑多、流转形式单一、新型农业主体引领作用不够等问题。你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落实。
一、宣传引导,消除群众顾虑
一是制订政策引导。2017年,市两办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将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为“三权分置”的重点。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规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作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二是宣传培训引导。2023年9月18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各镇(办、区)党委书记实地考察学习公安县“三块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2023年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在白水源召开了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动员会。市委书记孟艳清、市长孔令波、市委副书记张少卿、副市长邢红丽等领导同志悉数出席会议。2023年11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学习了七方镇梁家村“小田并大田”试点经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镇(办、区)迅速掀起了宣传发动热潮。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入户走访,对农户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政策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夯实基础,巩固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一是稳定农户承包权。坚持农户家庭承包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地位,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2015--2017年,我市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2020年,我市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对错登、漏登、承包信息变更、延缓颁证等问题进行勘误修正。2021-2024年,我市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维护利用工作,每年开展因分户、合户、转让、户主死亡等承包信息变更工作。2023年,各镇(办、区)提交申请变更登记任务已全部完成,涉及13个镇(办),288个村,2675个农户,实测面积31312.33亩,变更信息已录入数据库,并与省数据库汇交。二是强化“小田并大田”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将农户承包空间位置、地理坐标、四至界限、承包面积等承包信息录入数据库,为“小田并大田”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建立“以图查地、以图管地”机制,实现承包地经营权信息清晰可查。在打破田垄界限、土地集中连片后,确保能依据确权数据回溯承包地块空间位置、面积,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
三、举办试点,探索“小田并大田”模式
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到公安县、襄州区学习了“小田并大田”经验,吸取了公安县“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待转田)小田并大田模式及襄州区“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托管田)小田并大田模式精髓,先后开展了4个试点。2023年,我局在七方镇梁家村举办了小田并大田试点,采取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开展土地平整消除地块壁垒,实现小块并大块后,由合作社集中统一经营或出租给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对不愿出租土地的采取置换方式,集中连片经营,形成了自种田、出租田、集体经营田“三块田”模式。经过试点,全村流转土地3390多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1%,田块由1815块减少到376块,面积由2.6亩增加到12.6亩,初步实现了“小田并大田,一户一块田”的目标。
2024年,我局分别选定王城镇伍河村、鹿头镇小王庄村、吉庄村等三个村开展试点。王城镇伍河村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户的有利时机,适时开展小田并大田试点工作。计划围绕投资主体多元化、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经营集约化,探索主体引领、社会化服务和一户一块田等小田并大田模式。目前,该村已流转土地3036.96亩,托管面积1017.96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5.6%,下一步计划按照田块连片、路渠相通、水电可供、排灌有力的原则,通过农户承包田经营权置换、土地流转等方式,推动承包地优质、集中连片,小田并大田。鹿头镇小王庄村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1122亩,为方便耕作,合作社根据地形将117块小田平整为10亩左右大田28块。计划用3年时间,将入股土地进行平整,全部实现小田并大田。鹿头镇吉庄村以集体领办合作社,吸引社会资本为依托,流转农户承包地、消除田埂沟渠等壁垒,统一规划布局,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及“小田并大田”,全村流转土地3700亩,实现小田并大田1300余亩,发展精品土豆连片种植500亩。2024年,计划建成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通过试点,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小田并大田的路径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因势利导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服务,规范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发挥市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职能作用。2023年结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全市统一流转合同文本,指导当事人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对应签未签合同的,开展拉网式清理,补签流转合同。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在合同中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担保抵押,再流转以及违约责任等。全市签订规范流转合同36100份,其中,补管合同1783份,规范完善流转合同1827份。二是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依据市镇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引导100亩以上土地流转项目进场公开交易,开展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价格评估、合同签订、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目前,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土地交易783起,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31.32万亩。2023年11月,国家农业农村部将我市列为农村产业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县试点,将土地流转交易作为重点内容。三是提升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水平。2024年3月,我市全面推广应用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该平台设有合同备案、供需管理、统计分析等三大功能,并上线了微信小程序,可以实现农户与经营主体双方需求对接,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及解除、耕地经营情况统计等多种功能。3月底开始,市镇村三级明确职责分工,村级负责流转合同线上登记(变更)上传备案等工作,镇级负责流转审核、备案工作,市级负责培训、指导工作。计划9月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流转合同的录入填报,新增流转合同随时填报。
五、融合互促,激活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坚持土地流转型适度规模经营与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128个,服务小农户数量达到7.8万户,服务面积达到253万亩次。二是坚持土地流转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93家,发展农民合作社 1941家,其中各级示范社557家。发展家庭农场2383家,其中各级示范农场44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69.46万亩。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户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区土地流转。
六、多措扶持,提升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纳入强县工程专项资金分配因素。二是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医疗、养老、社会福利保障水平,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解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大项目扶持。在安排实施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时,要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紧密结合。积极整合惠农强农资金和项目,重点扶持和鼓励规模经营。对已经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在安排实施相关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四是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把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增加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贷款,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逐步把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三农”政策性保险服务范围,防范和减少农业受灾害造成的经营风险。2022年,我局与金融部门在全市开展了面向农户及经营主体“信息建档”授信活动,2023年,与网商银行签约“普惠金融”项目,全市授信农户及经营主体1083人,投放贷款11282.45万元。五是落实农业配套用地用电政策。对于土地经营规模主体,因生产经营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畜舍、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用地,可作为设施农业用地优先考虑。落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六是优化农业技术服务。对规模经营主体,组织农业、畜牧、农机、林业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开展防病、防疫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小田并大田”试点,稳步拓展“小田并大田”覆盖面,持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樊超委员 :
你提出的关于小田并大田实施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当前“小田并大田”尚处于试点阶段,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在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24年,新增15个试点县(市、区)。2023年以来,我市先后在七方镇梁家村等4个村开展了“小田并大田”试点。从外地及枣阳试点情况看,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承包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经营水平。但从实践情况看,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还存在诸多障碍,如你所提出的地块差异制约流转并块、干部群众顾虑多、流转形式单一、新型农业主体引领作用不够等问题。你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落实。
一、宣传引导,消除群众顾虑
一是制订政策引导。2017年,市两办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将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为“三权分置”的重点。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规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实施“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作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二是宣传培训引导。2023年9月18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各镇(办、区)党委书记实地考察学习公安县“三块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2023年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在白水源召开了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动员会。市委书记孟艳清、市长孔令波、市委副书记张少卿、副市长邢红丽等领导同志悉数出席会议。2023年11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学习了七方镇梁家村“小田并大田”试点经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镇(办、区)迅速掀起了宣传发动热潮。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入户走访,对农户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政策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夯实基础,巩固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一是稳定农户承包权。坚持农户家庭承包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地位,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2015--2017年,我市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2020年,我市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对错登、漏登、承包信息变更、延缓颁证等问题进行勘误修正。2021-2024年,我市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维护利用工作,每年开展因分户、合户、转让、户主死亡等承包信息变更工作。2023年,各镇(办、区)提交申请变更登记任务已全部完成,涉及13个镇(办),288个村,2675个农户,实测面积31312.33亩,变更信息已录入数据库,并与省数据库汇交。二是强化“小田并大田”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将农户承包空间位置、地理坐标、四至界限、承包面积等承包信息录入数据库,为“小田并大田”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建立“以图查地、以图管地”机制,实现承包地经营权信息清晰可查。在打破田垄界限、土地集中连片后,确保能依据确权数据回溯承包地块空间位置、面积,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
三、举办试点,探索“小田并大田”模式
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到公安县、襄州区学习了“小田并大田”经验,吸取了公安县“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待转田)小田并大田模式及襄州区“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托管田)小田并大田模式精髓,先后开展了4个试点。2023年,我局在七方镇梁家村举办了小田并大田试点,采取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开展土地平整消除地块壁垒,实现小块并大块后,由合作社集中统一经营或出租给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对不愿出租土地的采取置换方式,集中连片经营,形成了自种田、出租田、集体经营田“三块田”模式。经过试点,全村流转土地3390多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1%,田块由1815块减少到376块,面积由2.6亩增加到12.6亩,初步实现了“小田并大田,一户一块田”的目标。
2024年,我局分别选定王城镇伍河村、鹿头镇小王庄村、吉庄村等三个村开展试点。王城镇伍河村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户的有利时机,适时开展小田并大田试点工作。计划围绕投资主体多元化、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经营集约化,探索主体引领、社会化服务和一户一块田等小田并大田模式。目前,该村已流转土地3036.96亩,托管面积1017.96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5.6%,下一步计划按照田块连片、路渠相通、水电可供、排灌有力的原则,通过农户承包田经营权置换、土地流转等方式,推动承包地优质、集中连片,小田并大田。鹿头镇小王庄村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1122亩,为方便耕作,合作社根据地形将117块小田平整为10亩左右大田28块。计划用3年时间,将入股土地进行平整,全部实现小田并大田。鹿头镇吉庄村以集体领办合作社,吸引社会资本为依托,流转农户承包地、消除田埂沟渠等壁垒,统一规划布局,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及“小田并大田”,全村流转土地3700亩,实现小田并大田1300余亩,发展精品土豆连片种植500亩。2024年,计划建成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通过试点,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小田并大田的路径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因势利导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服务,规范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发挥市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职能作用。2023年结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全市统一流转合同文本,指导当事人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对应签未签合同的,开展拉网式清理,补签流转合同。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在合同中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担保抵押,再流转以及违约责任等。全市签订规范流转合同36100份,其中,补管合同1783份,规范完善流转合同1827份。二是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依据市镇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引导100亩以上土地流转项目进场公开交易,开展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价格评估、合同签订、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目前,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土地交易783起,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31.32万亩。2023年11月,国家农业农村部将我市列为农村产业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县试点,将土地流转交易作为重点内容。三是提升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水平。2024年3月,我市全面推广应用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该平台设有合同备案、供需管理、统计分析等三大功能,并上线了微信小程序,可以实现农户与经营主体双方需求对接,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及解除、耕地经营情况统计等多种功能。3月底开始,市镇村三级明确职责分工,村级负责流转合同线上登记(变更)上传备案等工作,镇级负责流转审核、备案工作,市级负责培训、指导工作。计划9月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流转合同的录入填报,新增流转合同随时填报。
五、融合互促,激活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坚持土地流转型适度规模经营与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128个,服务小农户数量达到7.8万户,服务面积达到253万亩次。二是坚持土地流转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93家,发展农民合作社 1941家,其中各级示范社557家。发展家庭农场2383家,其中各级示范农场44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69.46万亩。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户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区土地流转。
六、多措扶持,提升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纳入强县工程专项资金分配因素。二是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医疗、养老、社会福利保障水平,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解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大项目扶持。在安排实施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时,要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紧密结合。积极整合惠农强农资金和项目,重点扶持和鼓励规模经营。对已经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在安排实施相关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四是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把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增加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贷款,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逐步把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三农”政策性保险服务范围,防范和减少农业受灾害造成的经营风险。2022年,我局与金融部门在全市开展了面向农户及经营主体“信息建档”授信活动,2023年,与网商银行签约“普惠金融”项目,全市授信农户及经营主体1083人,投放贷款11282.45万元。五是落实农业配套用地用电政策。对于土地经营规模主体,因生产经营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畜舍、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用地,可作为设施农业用地优先考虑。落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六是优化农业技术服务。对规模经营主体,组织农业、畜牧、农机、林业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开展防病、防疫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小田并大田”试点,稳步拓展“小田并大田”覆盖面,持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