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8 16:09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0885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8 | ||
标题: | 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5号议案的回复 | ||||
文号: | 枣农函〔2024〕4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王明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恢复农村水利设施,确保农业增产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的建议:
一是全面提高村干部的管理水平,激发他们的管理能力,树立责任意识,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是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恢复已破坏的水利设施对老泵站要进行更新加固,对成片大面积农田需建设新泵站修复原来渠道并进行硬化。这样以来,可充分利用好这些基础设施,让其发挥更大效益,
三是收回被霸占的堰塘垱坝等水利设施,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强硬,对强行霸占不听劝阻的顽固人员,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从快从重处罚,还群众一片安宁,让农民高兴种田,以此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你提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夯实现代农业设施的首要位置,立足高起点、高标准、严管理,紧持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为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粮食产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按照《枣阳市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枣水文〔2022〕196号)第三条规定,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应遵循“主管部门监督、乡镇负责、谁收益、谁管护、保维修、保运行”的原则,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将工程移交给项目村村民委员会,并签订《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移交使用和管护协议书》,明确管护主体与职责,以及管护内容及要求。我们将督促各村组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让高标准农田设施切实发挥效益。
二、市农业农村局正在加快建设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紧张谋划设计中。通过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同时新建泵站、硬化道路等措施,发挥更大效益。
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监管。对侵占、损坏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我们将依照《农田水利条例》,给予坚决打击,对有意损坏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或不听劝阻寻衅闹事强行霸占不听劝阻的顽固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历惩处损坏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枣阳市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任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损坏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和行为进行举报和反映,对严重损坏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可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我们农村集体组织也要发挥能动作用,如遇到有损坏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可以检举、报告给农业或水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共同守护我们的公共设施,保障水利设施发挥效益,保证群众集体利益。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