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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荣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日期:2023-05-30 17:5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3-39103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5-30
标题: 王学荣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案件名称

王学荣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枣农(种子)立〔2023〕8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枣阳市王荣农资服务中心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91420683MA48XJNXXL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王学荣

违  法  事  实

2023年3月27日,枣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对王学荣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立案调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程序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对当事人农资经营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绘制现场检查平面示意图。同时提取、复制枣阳市王荣农资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人王学荣身份证复印件。对经营场所及存放的“荃两优双丝苗”水稻杂交种种子实物拍照取证。现场检查中,现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至此该案案情已基本调查清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53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