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30 13:5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9104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
| 标题: | 李书勤涉嫌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案件名称 | 李书勤涉嫌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枣农(种子)立〔2023〕26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枣阳市国勤农资门市部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92420683MA49UMUFX8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李书勤 | |
违 法 事 实 | 2023年4月20日,枣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对李书勤涉嫌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立案调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程序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对当事人农资经营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绘制现场检查平面示意图。同时提取、复制枣阳市国勤农资门市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对经营场所及存放的“康农883”玉米杂交种种子实物拍照取证。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登录农业农村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平台》未查询到李书勤经营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康农883”玉米杂交种备案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5月30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