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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乡村振兴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5-04-18 09:16     来源: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1044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4-18
标题: 枣阳市乡村振兴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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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乡村振兴局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结果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枣阳市审计局公告了《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现根据《枣阳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将涉及我单位存在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市审委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田德常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乡村振兴局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并对重点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通过审计,反馈市乡村振兴局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个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经过为期3个月的整改,审计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审计整改情况

整改工作的组织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把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举措。一是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德常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机关分管领导、综合股负责人和具体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照单全收,全面认领问题,认真研究审计反馈问题,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全面开展举一反三,积极开展问题整改。二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切实压实审计整改责任。三是紧盯审计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局党组集中精力,加强力量统筹调度,每周一机关例会局党组重点听取整改专班汇报审计整改工作整改落实进度,会商研判整改工作遇到的难点堵点,主动协调相关乡镇分别召开各层级专题整改会议,上下联动逐项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如期完成了相关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2021年预算编制中,一是公用经费与其明细总额35.09万元,其明细相加为49.49万元,相差14.4万元。二是预算支出总额与其明细不一致。预算支出总额4978.01万元,其明细相加为4977.92万元,相差0.09万元。2022年预算编制中,一是特定目标类支出与项目申报表不一致。特定目标支出3761.46万元,项目申报表为3742.35万元,两者相差19.11万元,编制草案表与表之间不衔接。二是预算支出编制不细化。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到位。经核查,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公用经费与专项衔接资金、机关经费与攻坚办经费在编制预算时没完全区分造成的:特定目标支出与项目申报表不一致的问题主要是审拨资金时,部分项目决算时资金额度小于立项资金造成的;预算支出编制不细化主要是编制预算时支出类别过于笼统、预留部分不可预见支出项目造成的。在今后编制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支出,区分细化具体经费,确保预算编制科学细化。

预算调整缺少必要手续。2020年市乡村振兴局预算草案收支总预算为3070.82万元,本年实际预算收支5553.32万元,预算执行率180.84%;2021年预算草案收支总预算4978.01万元,本年实际预算收支6654.41万元,预算执行率133.67%;2022年预算草案收支总预算4213.94万元,本年实际预算收支5930.46万元,预算执行率140.73%。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到位。经核查,2020-2021年正值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2022年正值巩固脱贫成果的起始阶段,中央、省、襄阳市及我市各级政府投入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的资金逐年增加,且资金增加在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预见性,由此造成了三个年度的预算执行率明显偏高。鉴于预算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市乡村振兴局举一反三,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充分考虑资金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力争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精准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有资产处置缺少批复手续。2020年12月38# 单位处理报废一批电脑、空调、复印机、办公桌椅等5.2万元。附件为扶贫办处置批复、综合股请示、报废资产清单、处理收入收据。缺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意见。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到位。经核查,2015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攻坚办),从相关职能部门先后抽借了11名工作人员与扶贫办合署办公,抽借人员使用的是扶贫办原有旧电脑、旧桌椅、旧空调等。2020年,市扶贫办办公用房从市政府办公楼五楼转移到地税九分局办公楼四楼,办公用房由原有的5间增加到14间。为适应工作需要,经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市攻坚办处置了一批报废的电脑、空调、复印机、办公桌椅,并新购了一批电脑、空调、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市扶贫办在办理相关资产处置手续时与市财政局进行了对接,市财政局明确答复,依据《枣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枣政发20178号),处置报废办公用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由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并向财政部门报备即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需办理批复手续。对此,整改工作专班及时向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专题汇报,确认报备了处置报告,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机关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了逐项登记造册,明确了监管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务接待费手续不规范。2020年振兴局1月10#支付攻坚办招待费4125元。附件公函、接待就餐单、消费清单,发票。缺接待清单。10月9#支付攻坚办接待费1841万元。附件公函、接待就餐单、消费清单,发票。缺接待清单。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审计期间,工作专班坚持立行立改,对2020年全年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全面清理,逐项逐单核查,及时补办了少数招待费缺少的接待清单。在此基础上,市乡村振兴局举一反三,对各年度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按规定和程序审签,做到机关来客报分管领导审批,综合股凭接待公函安排就餐,财务人员凭“一函三单”报综合股股长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会议费缺乏审批手续。2020年12月27#市乡村振兴局支付会议费16777元。附件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发票、就餐及租赁清单、支付凭证。缺会议预算计划及审批单。12月29#支付会议费34991元。附件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发票、就餐及租赁清单、支付凭证。缺会议预算计划及审批单。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审计期间,工作专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当即收集了2020年12月27#、12月29#两次会议的审批报告,补办了两次会议的预算计划,连同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发票、就餐及租赁清单等报帐凭据一并归档。在此基础上,市乡村振兴局举一反三,组织专班认真研学《枣阳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2020年以来各类会议支出票据进行了全面审核,完整收集会议审批及预算计划等相关资料,确保会议费支出各类凭据完整规范。针对会议费等重大项目支出,市乡村振兴局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坚持集体研究确定重大支出事项,明确重大支出的审批流程,压实报批、签审、结帐等各环节责任,确保会议费支出合规、规范。

发放五项奖励缺乏必要的原始凭据。2020年1月14#市乡村振兴局发放2017-2018年度枣阳市级文明单位奖3.59万元,其中田德常7655元,张尚斌7642元,张红梅6803元,罗立军7208元,饶兵6613万元,附件缺乏奖励兑现计算明细表。5月4#支付综合目标考核奖99000元,缺年度考核结果。6月10#支付2019年平安单位奖87691元,缺发放文件依据,缺奖励计算明细。7月8#支付2019年省一级档案奖八87691元,无奖励计算明细。8月7#支付2019年党建奖87691元,缺奖励计算明细。9月3#支付枣阳市级文明单位奖60471元,缺奖励计算明细。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审计期间,市乡村振兴局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工作专班迅速收齐了2020年1月14#、5月4#、6月10#、7月8#、8月7#、9月3#六张凭据涉及奖励工资发放的兑现计算明细表、考核结果及相关发放文件依据,连同签领单据一并归入财会档案。在此基础上,市乡村振兴局认真学习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奖励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对各年度奖励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的“回头看”,核对发放标准,收集发放文件依据,确保各类奖励性工资发放符合政策标准和规定。

3.关于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2020年6月4#支付琚湾镇瓦子岗村泵站工程款19.9万元收款方湖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条款以政府审计结论作为付款依据”,不符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工备函201722号“政府审计结论不能作为工程付款依据”的规定2020年4月3#支付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0万元,涉及吴店镇等3个乡镇22个项目,报账资料中缺少监理部门审核意见。20226月4#支付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2万元,涉及吴店镇等8个乡镇16个项目,报账资料中部分施工合同内容不完整,缺少拨款及结算方式内容,没有提出支付工程款应遵守的程序,缺少监理部门审核意见。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经核查,2020年6月4#支付琚湾镇瓦子岗村泵站工程款19.9万元,是依据该项目中标标的及该项目决算金额,据实拨付的工程款。该项目拨款时,此工程并未进行政府审计,因此,市乡村振兴局(市扶贫办)也未依据政府审计结论作为付款依据。针对该项目合同中出现的以政府审计结论作为付款依据”的表述,工作专班已责成项目责任主体(琚湾镇瓦子岗村)重新审核合同条款,删除了以政府审计结论作为付款依据”相关表述。

针对2020年4月3#支付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资料中“缺少监理部门审核意见”、20226月4#支付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资料中“部分项目施工合同内容不完整,缺少拨款及结算方式内容,没有提出支付工程款应遵守的程序,缺少监理部门审核意见”的问题,市乡村振兴局及时召开相关乡镇分管领导会议,逐项交办整改,按照审计意见,在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完善施工合同,强化拨款及结算手续,并增加监理部门审核意见。

与此同时,市振兴局组织专班准备对2020年元月以来各年度项目报帐资料、重点是施工合同进行认真排查,对合同文本中不规范的相关条款全部进行了整改。为强化项目管理,市乡村振兴局成立了项目审核组,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分管领导责任,形成项目报帐资料审核闭环;对标省乡村振兴局关于项目报账要求(“一本通”报账流程),据实修订完善并印发了《项目报帐目录》,规范施工合同内容,明确镇、村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层级职责,规范项目资料报审流程;认真学习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压实项目主体单位责任,从严审核项目施工合同条款等报账资料,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滞留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阳市太平镇2019年结转扶贫资金230万元,2020年8月10日收到市乡村振兴局(市扶贫办)脱贫资金325万元,8月20日收到振兴局(市扶贫办)脱贫资金160万元,共计715万元。2020年至2021年6月累计拨付脱贫项目资金665万元,结余50万元。2021年11月14日收到市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35万元,2021年至2023年5月累计拨付振兴项目资金162万元,结余173万元。截至审计之日,市乡村振兴局(市扶贫办)下拨给该镇的项目资金,尚有223万元未拨付到施工单位。

整改情况:审计整改期间,市乡村振兴局迅速将滞留项目资金的问题向太平镇进行了反馈,太平镇党委政府已制定项目款筹措计划,确保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与此同时,市乡村振兴局举一反三,结合本年度后评估考核,组织专班对各乡镇2021年以来的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没有发现其他乡镇滞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为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市乡村振兴局修订完善了《枣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从项目立项、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审计意见采纳情况

1.关于科学编制预算,规范预算执行的审计建议。我单位在今后编制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支出,区分细化具体经费,确保预算编制科学细化;鉴于预算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市乡村振兴局举一反三,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充分考虑资金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力争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精准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加强项目审核,规范资金监管的审计建议。我单位认真学习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压实项目主体单位责任,从严审核项目施工合同条款等报账资料,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加大财务管理力度的审计建议我单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政策理论的学习,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坚持集体研究确定重大支出事项,明确重大支出的审批流程,压实报批、签审、结帐等各环节责任,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合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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