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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6-04-30 15:24     来源: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6-1170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6-04-30
标题: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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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枣阳市审计局公告了《关于2024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现根据《枣阳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将涉及我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2024513日至114上级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和保费补贴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和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内容含单位的基本情况、农业保险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管护与利用情况等。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协调、督办整改工作进度;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逐一领办,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在立足于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梳理,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解决普遍性问题,达到建机制、治当下、管长远。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审核报告存在时间逻辑错误、数字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学习《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湖北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的通知》(鄂财金发〔2024〕42号)《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襄阳市财政局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联合关于印发〈襄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襄农字〔2024〕139号)等相关保险规定和办法,严格落实《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3〕1号)精神,切实担起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二是组织抽查核查,提高审核报告质量。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专职人员承办农业保险工作,组织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业务抽查、核查,严格按照鄂财金发〔2024〕42号和襄农字〔2024〕139号文件要求,确保抽查比例不低于10%。加强公文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公文管理及材料书写培训,严格文件审核,确保不出现逻辑错误,从股室负责人到分管领导,层层把关提高核查报告质量。三是建章立制,规范农业保险相关程序。以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襄阳市各级部门的调研和座谈,协助拟定《襄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实施细则》,并对承保公司和各镇(办、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性生猪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规范生猪投保程序,明确承保对象、流程和核查程序、内容。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存在未充分开展地勘。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未充分开展实地踏勘论证,审核把关不严,编制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武汉市兴农达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的修订,并积极对接枣阳市自规、水利等部门,将城镇建设区等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已征地区、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城镇、村庄用地、允许建设区等区域扣除。二是《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2025修订版)》已通过自规、水利、交通、文旅、环保等部门审核,通过了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市政府已经批复同意实施。

3.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等不衔接,将部分自然保护地等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纳入规划建设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武汉市兴农达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的修正,将城镇建设区等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已征地区、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城镇、村庄用地、允许建设区等区域扣除,确保规划数据真实准确、科学、合理。二是《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2025修订版)》已通过自规、水利、交通、文旅、环保等部门审核,通过了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市政府已经批复同意实施。

4.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优先安排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和灌区有效灌溉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项目选址从实际出发,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等重点区域结合灌区规划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是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针对未优先布局重点区域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重新组织编制《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后报市政府审批。规划调整后,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面积及全市18.2万亩尚未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灌区有效灌溉区域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5.关于高标准农田规划与建设两张皮,项目建设与十年规划未有效衔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2025修订版)》进行项目选址,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实施中遗漏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确有必要实施的纳入下一年的建设计划,对必要性不强的项目及时调整规划,确保规划与实际吻合。二是《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2025修订版)》已通过自规、水利、交通、文旅、环保等部门审核,通过了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市政府已经批复同意实施。

6.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5个高标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竣工验收,2023年5个高标项目已于2025年11月竣工验收。

7.关于虚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审计整改要求进行补建,补建面积2万亩,建设地点位于王城镇王城街道等13个村(社区)。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快推进补建项目建设,补建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开标工作,2026年1月6日开工正式开工建设,2026年3月16日完工并完成县级验收。

8.关于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选址和建设内容不合理,违规在禁止或限制建设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快推进补建项目建设,补建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开标工作,2026年1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2026年3月16日完工并完成县级验收。

9.关于6个高标准农田项目重工程建设,轻产能提升,耕地质量不升反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2019-2020年6个耕地质量不升反降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农户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措施,逐步提升地力、提高耕地质量。二是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除“一平、两通、三提升”的工程外,根据不同地块的地力水平,安排地力提升措施,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三是根据枣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评价结果,2019、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目前耕地地力较2022年平均提升0.7个等级。市农业农村局下一步将紧扣农业项目部署,扎实推进耕地地力提升工程,通过强化技术指导、加大资金投入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保障耕地质量稳步提升。

10.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枣阳市七方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湖北中大建文工程有限公司举一反三抓整改,目前已将14个泵站出水池内壁砂浆重新抹面,14个出水池阀门螺丝已全部安装到位,并对项目区各项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2025年4月15日,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对施工企业湖北中大建文工程有限公司下发扣款通知,施工单位已接受认可,在后期结算时对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扣减。2024年10月,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已对施工单位湖北中大建文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北宏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结算审计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多计工程款问题进行约谈警告。二是针对太平镇付庄村1785米渠道抹灰剥落问题,由施工单位对原抹面砂浆已进行铲除清理,渠体冲洗后,又采用高标号抹面砂浆,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抹面。针对太平镇五房村护坡土方下陷不实导致预制板空洞问题,已对基础土方进行了清理,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回填土进行了分层摊铺、夯实。由施工单位湖北域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44套分水闸闸门改成钢制材料制作并进行了安装。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对湖北域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问题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现罚款已上缴国库。

11.关于项目建成后设施未使用或利用率低。主要是5个高标准农田泵站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七方镇政府、三官村、张桥村落实管护责任和制度,解决泵站电费需求。目前七方镇政府、三官村、张桥村已落实管护责任,5个泵站已投入使用。

12.关于高标准农田1000亩“非粮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完成整改。对1000亩“非粮化”高标准农田分类建立台账,并将图斑信息移交市自规局处理,已完成复耕846.86亩,剩余部分地块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列入补建项目统筹解决。

13.关于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过道管涵超需求建设,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完成。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加强项目设计管理,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设计中,强化实地踏勘工作,完善项目设计论证,综合考虑经济、实用原则,结合群众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并将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4.关于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擅自变更设施建设地点和用途,实际建设内容不合理,导致137亩农田无法灌溉,1个机井农业灌溉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完成。一是针对137亩农田无法灌溉的问题,2024年10月,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已督促施工单位开挖渠道350米渠道和附近堰塘相连,保障该处田块灌溉需求。二是针对机井农业灌溉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2024年10月,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已督促施工单位开挖渠道90米渠道引水至附近农田,发挥机井农业灌溉作用。三是针对施工单位湖北中大建文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监理单位湖北宏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同意变更问题,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对两家公司进行约谈警告。

15.关于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不衔接,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未打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整改完成。一是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已组织施工单位疏通了沙石黄灌区沙河总干四支渠连接处过道管涵的堵塞,疏浚了田间渠道,目前渠道灌排通畅。二是针对田间渠道渠顶设计高度低于农田高度的问题,施工单位采用放二级坡中间设宽度为30cm的平台等措施,防止泥水流入农田,目前渠道能正常发挥灌排作用。三是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在后续项目规划设计时加强与枣阳市发改、财政、自规、水利、农业、电力等部门沟通协作,开展项目规划与评审,强化高标准农田与灌区项目设计衔接,打通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关于加强保险业务监管的审计建议。我单位一方面定期对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抽查,加大对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真正惠及农户。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投保程序、严格信息核实,推行申请制与批次投保,强化部门沟通联动,确保育肥猪投保数量与实际养殖数量一致,保障投保信息真实准确。

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项目规划统领,科学合理谋划高标准农田和灌区建设的审计建议。我单位加强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相衔接,对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十年规划存在规划编制质量不高、未优先布局重点区域等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优化项目布局,集中力量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库。突出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做实做细项目前期测绘和勘察,科学谋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布局。

3.关于进一步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责任落实,强化高标准农田永久保护的审计建议。我单位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分工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合理保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及时将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高标准农田区域“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实行分类处置,该复耕的要限期复耕,坚持良田粮用,保护和调动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审计整改内容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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