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8 11:4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2464 | 分类: | 劳动就业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 ||
标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一、申请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办理: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1份,必要)、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必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必要)或原件(扫描件,1份,必要)(部门间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政务网上申请时提交上传《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必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必要),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2.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
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襄阳市—枣阳市”;部门选择“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中选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点击“在线办理”;
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襄阳市—枣阳市”;
4.填写申报人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二)窗口办理
1.枣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中兴大道132号枣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窗口
咨询电话:0710-63220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即时办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投诉渠道
(一)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710-6322098
(二)投诉渠道
1.网上投诉:http://zwfw.hubei.gov.cn/
2.电话投诉:0710-12345
七、结果送达
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回执单
八、常见问题
对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不予认定:
1.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2.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3.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不应当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