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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项目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6-03-04 10:4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6-08177 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6-03-04
标题: 枣阳市项目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实现促就业稳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25〕8号)、《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办发〔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枣阳市实际,现就开展项目化培训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项目

围绕枣阳市建设发展,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根据枣阳市重点项目投产、重点群体就业、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建设4个方面的技能培训需求,按照“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分批制定项目化培训清单,打造符合枣阳本地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和劳务品牌,加快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二、实施主体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且具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能力的枣阳市内就业创业培训机构。

三、培训对象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办发〔2026〕3号)文件中规定的“八类人员”。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师资。每班期至少有1名理论教师和1名实操专(兼)职教师,教师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三级)(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行业专家。

(二)培训内容。包括与培训目标相适应的知识、技能、素质等专业培训,以及职业指导、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等通用素质培训。

(三)培训课时。项目化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实操培训占比不低于70%,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培训时间跨度不超过6个月。

(四)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完善,培训内容符合专业要求,能有效提升参训人员专业技能,授课安排合理。

(五)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培训场所需满足安全、防疫、培训、消防等要求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以及满足培训信息化管理的设施设备。

(六)考核评价。承训机构要制定考试题库,考核试题覆盖全面、形式丰富能有效考核参训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七)培训效果评估。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项目化培训应通过“湖北省公共就业创业培训经办系统”经办,通过智能设备进行培训管理。

1.对在岗职工开展培训的,要聚焦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工种,重点评估该项目培训后6个月内的取证率。取证情况主要通过培训后新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更高等级证书予以证明。

2.对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培训的,重点评估该项目培训后6个月的就业率。就业情况应通过社会保险参保、就业登记、工商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中介服务合同、劳务协议等适当方式予以证明。项目化培训补贴将按班级整体就业创业率(即结业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人数与培训合格人数的比值,下同)以整班制方式拨付。具体标准如下:就业创业率低于30%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50%;就业创业率达到30%但低于70%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100%;就业创业率达到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200%。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承训单位要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培训工作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项目化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教学保障。承训单位培训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合理安排课程,选聘优秀师资,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做好培训期间的后勤保障及安全保障。

(三)资金保障。依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25〕8号)、《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要求,项目化培训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确保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规范。

(四)其他要求。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省和市有新规定,相关培训目录、课时标准、补贴标准等按照最新规定进行执行。

六、服务履行期限

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底。

七、相关事项

有意向承接本次项目化培训的机构,请与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联系。

联系人:姚雪峰

联系电话:0710-6312327

附件1:枣阳市首批项目化培训工种目录清单

附件2:项目化培训第三方机构报名表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枣阳市首批项目化培训工种目录清单.docx
2、附件2:项目制培训第三方机构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