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1 10:2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16540 | 分类: | 社会保障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1 | ||
| 标题: | 枣阳市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 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枣阳市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襄阳市人社系统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实施方案》(襄人社发〔2023〕81号),为推动工亡待遇申领“串联办、并联办、集成办、高效办”,解决多部门、多环节、多次跑等实际问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涉及工亡待遇申领的人社、医保业务“串并集成”办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服务改革,推动关联事项“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次办好”。在申请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办事材料最简、办事成本最低、利企便民程度最大,不断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内容
(一)申请对象。在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保、失业)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经人社部门认定属于因工死亡或视同工亡人员,其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相关规定,由其亲属或生前所在工作单位向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
1.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申请表;
2.工亡人员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4.工亡人员及供养亲属社保卡复印件;
5.关系证明(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6.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7.发票、病历、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单位垫付的请提供对公账号);
8.车票、住宿发票。
(三)联办分工
1.医保局负责:
职工参保登记(医保减员)
个人账户清退
2.人社局负责:
职工参保登记(减员)(养老、工伤、失业)
一次性待遇计算(个人)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工伤保险统筹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注销(注销)
3.行政审批局负责:协助开展联办人员业务培训、联办业务指导,协助解决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后续部门数据对接、事项网上联办处理等问题。
三、办理流程
(一)填写一张表单。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填写《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根据办事人意愿,可选择按单个事项申请,也可选择按照“一件事”打包申请。
(二)事项一站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工伤保险中心窗口明确一名人员对表格填写完整度、资料齐全度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释说明后指导申请人重新按照要求进行提交。
(三)统一运转经办。在目前暂无法通过线上统一运转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将受理的资料通过线下流转方式分别送至市医保局、市结算中心、市企业中心、市信息中心办理,并填写《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工作转办单》(附件4),各单位根据业务工作要求复印所需相应资料进行存档。
(四)结果一并反馈。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需要申请人配合或者继续完善的相关情况,由各业务单位联系申请人予以处理解决,并将最终办理结果反馈至收件窗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强化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在7月底之前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服务指南,同时做好窗口优化设置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工亡待遇申领“串并集成”一件事办理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