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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08-08 15:57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机构名称: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地址:枣阳市人民路41号

电话:0710-6321460

机构职能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管理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监管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做好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 部门拟订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 劳动保护政策。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及奖励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事业单位管理、职业技 能、职称评审(考试)、工资报酬、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领域信用档案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 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 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政务信息、信访维稳、行风建设等工作。承担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承办本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争先创优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各镇(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财物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查研究和改革统筹推进工作,承担综合性改革和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法规、规章、县级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报送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市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直部门全市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上报国家、省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三)财务统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社保经办管理、组织社保经办机构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和汇审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申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统计、信息规划工作。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社会保险扩面、稽核工作。

(四)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创业带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特殊群体就业、就业援助、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待遇和给付标准,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拟订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的具体办法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发展规划和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承办全市企业和中央、省、襄阳市驻枣单位人员流动手续接转工作。负责“两新”组织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全市劳务派遣工作。参与全市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全市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准、劳动定额管理和特殊工时制实施与监管工作。落实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落实有关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仲裁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进调解员、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五)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工作股)。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激励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才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组织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来枣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申报、确认和专业职务证书办证发放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家库建设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事业单位管理股。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和岗位聘用认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流动和年度考核备案及有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工资福利股。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审核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核管理。

(九)社会保险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规划、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具体办法。负责全市参保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承担全市企业《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工作、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相关信息统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领取职业年金条件。办理全市参保职工病残津贴领取的审核申报手续。承担中央、省属、襄阳市属在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办理各类参加养老保险企业特殊工种的复核、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村主职(副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措施、政策宣传以及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经办管理各项工作。监督检查新征土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审核情况。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认定、补偿、康复、劳动能力鉴定等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统一规范全市工伤保险业务流程。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工伤等级鉴定、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


直属单位

一、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枣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对城乡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均等的就业服务,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等,具体包括: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各类与就业相关的信息发布、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创业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职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创业带动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审核、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利用及管理、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及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审核发放、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事务。

(三)负责就业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四)负责承办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襄阳市就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3号

联系电话:0710-6312327

二、枣阳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保待遇,社保稽核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18号

联系电话:0710-6323321

三、枣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枣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为副科级参公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保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办法、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法规的意见。负责经办本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登记、稽核、统计、结算以及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老农保的相关工作;负责本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负责管理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养老保险档案;负责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3号

联系电话:0710-6310299

四、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管理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18号

联系电话:0710-6357116,0710-6321607

五、枣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核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20号

联系电话:0710-6329788,0710-6328222

六、枣阳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

枣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设在就业路18号社保大楼一楼,前台办事窗口设在中兴大道189号农商行大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主要职能是为全市社会保险提供管理服务,从事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申报核定、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社会保险稽核等工作。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18号

联系电话:0710-6321889

七、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本辖区内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批与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20号

联系电话:0710-6210106

八、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

负责为社会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信息服务。整合采集人社数据,建设维护人社信息网络,技术支撑市县乡网络连接,发放运用管理社会保障卡。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20号

联系电话:0710-6314895

九、枣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组织开展全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六)负责全市工资保证金缴存审核使用管理工作。

(七)履行市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3号

联系电话:0710-6321364

十、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 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和开展调解仲裁工作。

(三)依法处理重大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四)推进调解员、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3号

联系电话:0710-6320758

十一、枣阳市人事考试院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以及社会化招聘考试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报名考试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综合管理和实施全市公务员培训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3号

联系电话:0710-6311315

十二、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承办全市人才招聘,求职登记、人才推荐活动;负责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负责全市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业务及人社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3号

联系电话:0710-6326230,0710-6350551

十三、枣阳市技工学校

枣阳市技工学校隶属于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成立的政府办学单位,地址位于枣阳市就业路东端(枣阳市就业路16号),是一所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中短期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性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16号

联系电话:0710-6329156


领导分工

    姓名:王运红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简历:王运红,女,汉族,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池忠贤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管理党务、政务全面工作,分管局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作,分管人才中心、人事考试院工作;分管卫健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局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简历:池忠贤,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姓名:杜道全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分管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工作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简历:杜道全,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财务统计、政工人事、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含党风廉政建设、巡察、作风建设、督查检查)、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综合考核、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深化改革、统战双拥、城管卫生、党史地方志、人大政协、老干部管理、机关后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驻村帮扶、争资金、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统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不含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简历:邱琳,女,汉族,1976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张春波

职务: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分工:负责社保综合指数考核、政务服务(含人社窗口)、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局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财务统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不含财务统计)、政策法规股、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简历:张春波,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投诉电话:0710-632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