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27 16:4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2199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27 | ||
标题: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枣人社函〔2023〕3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丁昌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销工作程序”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在建议中提到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对偏远乡镇办理业务极为不便,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尽量减少市乡跑路环节,实行网络互联、线上办理,更加科学快捷的办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销业务,这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工作有着积极意义。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鄂税发〔2018〕127号文件精神,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含职业年金)自2019年1月1日起划转到税务部分征收,为规范征管职责划转后的社保费征缴工作,方便缴费人办理业务,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制定了《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流程及业务规则》。具体征缴流程如下:
(一)传递登记信息。经办机构每月25日将参保登记和下月缴费认定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接收并生成认定信息。
(二)申报缴费。1.登录湖北电子税务局申报打印当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单;2.单位线上从零余额账户将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拨入对应专户(各行要求不同,以各行要求为准);3.次日到李湾工商银行柜台查询领取职业年金到账通知单,凭通知单到税务局税务大厅办理职业年金销号。
2023年,根据省人社厅印发了《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流程》的通知,但对上述经办流程暂无优化,下一步,我们将整理完善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反馈至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销工作流程将不断优化。
特此答复,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